种狗她全点上了,每一個点的还是头犬。
三公一母。
不过选都选了,他也把那几只狗叫出来,一一指给宋檀认清楚。
“黄毛长脸的是马犬。”
“黄毛黑背的是德牧黑背,母狗。”
“短耳朵是卡斯罗,它耳朵其实不短,不过是垂下来的一大片,打架的时候特别容易被咬伤,流血不止。所以一般都会在小时候把它们剪短。”
“还有这只,这可是我们狗场最英俊的杜宾。”
四只狗精神抖擞,眼神炯炯,当湿湿凉凉的鼻头轻轻触摸宋檀的手背时,她只觉得自己的心仿佛也被羽毛触了一下,软绵绵的。
不过,虽然他选的都是最强的头犬,但孙守平还是要劝一句:
“按我这狗场的规矩,公狗来配种的话,我这母狗如果生了,主人只能带走一只小狗。”
“虽然现在杂交的品质也很高,但更多的人还是看血统的,你这四种都是不一样的狗,如果来狗场配种的话,不划算。”
“反而是挑两对公母品种一致,或者全都品种一致,以后繁育小狗我上门按品相收,会比较赚钱。”
宋檀摇了摇头:“不了,我养他们也不是为了赚钱,品种不品种的其实无所谓。”
一只狗活个一二十岁不成问题,如果都选同品相的公母狗,到时候在自己家生了孩子,转头还要卖出去,也挺难受的。
虽然孙守平看起来是个爱狗心疼狗的,可这种事儿,再怎么看也还是操心呀。
“就这样吧,挺好的。”
她随后又笑了起来:
“其实我一开始打算要五只狗的。不过这次合眼缘的就是四只,先就他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