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绝对不给你丢脸!”
…………
见这些混混非但油盐不进,反而既是威胁又是调笑的,向来泼辣的龙世花,这下也没辙了。
爱慕一个人,追求一个人,确实没有错。
可傻子都知道他们这是在搞事啊?
不过,人家只是在大门外隔空表达爱意,哪里犯法了?跟那些死缠烂打,甚至暗中下药的人比起来,他们无疑要文明得多。
这就是小混混的行事方式。
不犯法,但让你很难受。
就在两女束手无策之时,叶飞施施然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已经听出一个大概。
握草!
竟然组队追求我名义上的老婆?
我是应该骄傲呢?
还是应该生气?
此情此景,还是表现得霸道自私一点的好,没看到我便宜老婆都快要气死了吗?
忖罢,立即对众混混喝道:“滚!”
见终于出来一个硬气点的,一众痞子愈加来劲了。
“让我们滚?你特么谁啊?”
“以为脸长得白,就一定能够抱得美人归?就不让别人追求林总?”
“就是啊,太霸道了!”
“真正有品味的女人,会喜欢银样蜡枪头?小白脸滚开!不要打扰我们这些真男人向林总表白。”
…………
他们死死地扣住了一点:林妙音的追求者。
所以无论怎么闹,都不犯法。
这么一搞,叶飞也感觉有些棘手。
总不能直接亮拳头大杀一气吧?
那样一来,理亏的可就是他了。
毕竟,他现在还不是林妙音的老公,甚至连男朋友都不是,确实没有权力阻止别人追求她。
如果他真敢亮拳头,那就玩大了。
‘争风吃醋,暴打情敌’的罪名,肯定会扣在他的头上。虽说师出有名,性质也没糖山打人案那么严重,但那也是打架斗殴。
猫有猫路,鼠有鼠道。
这些混混能在法治射会里生存,确实有他的道理。
就在他犹豫之时,那些小混混开始大声表白了。
“林总,你就是我心肝宝贝,只要你愿意给我当婆娘,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嫁给我!我会天天把你当菩萨一样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