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走了不到一刻钟,西府就见远处灯火辉煌,人影绰绰,远远就闻到了美食香味。
再走几步,西府便有了熟悉的感觉,这不就是她曾经来卖过老参的东街么,这东街是富人爱逛之地,当时是白天,两边街铺俨然,但人并不如此刻这么拥挤,果然是富人夜生活更丰富。
不像穷人玩不起,吃完饭便唯有睡觉一途,毕竟还要攒力气第二日讨生活,而富人则不必如此了,无论玩到多夜,第二日睡一天,自也是无妨。
这夜晚的东街,比白天也毫不逊色。一个个穿着华服的俊男美女穿行其间,一辆辆裹着金顶的轿子从身边走过。当然,西府的关注点都不在这些上面,而是在美食上面。
穿行在芸芸众生中,妖主的超尘脱俗愈加明显,如一只在黑暗中行走的明珠,让人不关注都不行,光芒实在难掩。
与如此妖孽的妖主走在一起,甚是不爽——因为他回头率太高了,银色长发,白色长袍,面如粉雕,眉长入鬓,朗目含情,一语不发,只是淡淡一扫,但令来往的女了意乱心迷——哇,他在看我、他在看我
看到那些女人神魂颠倒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西府心里竟然有些骄傲,还故意搂起妖主的胳膊,作出亲密状。
她的这一举动,令多少女子嫉妒欲死,她看到她们那么痛苦的眼神,心里便爽快到不行。
哈哈,这连西府都不太明白的举动,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妖主自然对西府的突然亲昵懵懂无知,不知这丫头突然发的什么神经,不过他并没有挣扎,因为他喜欢这种被她搂住胳膊的感觉。
二人走了几十步后,西府赫然看到陶然亭三个飘逸大字写在了一长串红色灯笼上,那串灯笼比别家大上很多,一个灯笼足足有一个大水缸大小,三个灯笼串在一起足有三米高,好不气派。
灯笼下面是两个婀娜佳人,两人俱是双手过顶,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的是:“客官,里边请!”
“百年过去,人类的无聊小把戏,倒是升级不少啊!”妖主冷冷的评价,以他的眼光看来,人类皆是蝼蚁般的存在,连带着他们的很多事当然是‘无聊的小把戏’,这便是他上古大妖的傲气。
西府对于妖主的这种傲气,虽然心里不爽,但也早就习惯,也不理他,而是抬脚往那串灯笼走去。
走近了,才看出来,那灯笼上的字并非为黑色,而是金色,乃是用金粉和着胶水写就的,好大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