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火车站,他将明明给了早就联系好了的买家。
买家看明明很可爱,在谈到的价钱又加上了五百块钱。
这样,他将明明以六千块的价格卖给了人贩子。
我问那个人贩子的消息,他又一问三不知,说是一个叫老三的中年人,操着一口北方口音。
我打算报警。
他跪下来求我,求我看在咱们多年来的兄弟情谊份上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我能说什么呢,我欠他的。
按他的说法,我欠他的这一辈子都还不了。
………………
第三则日记
2013年9月13日
我要去省城找明明,但那个老三又我不知道在哪里。我只得扯上了他跟我一起去找。
起初他死活不愿意,说去找了也是白找。我威胁了他,如果他不跟我一起去找明明的话,我就立马报警。
他妥协了。
在省城火车站,我们转悠了一个星期,一无所获。
离明明失踪都过去了四年的时间了,我明白要找到她希望渺茫,但这是希望最近的一次。
从省城回来的一路上,那个人居然蒙头大睡。他干了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居然还睡得着?
我有了数次想将他给扔出车窗外的冲动,最后都忍了。
……………………
这两则日记看完,明秋已经确定父亲日记里的那个他是谁了。
孙瘸子,在年幼的记忆里,孙瘸子跟父亲的关系还不错,称兄道弟的。
怪不得,有一段时间,父亲经常往省城跑,跟明秋说的是去省城学习,原来是去找明明了。
孙瘸子和父亲时常在一起喝酒,特别是节假日的时候,总要整两盅。
那个时候的万明秋不太明白。
孙瘸子,这么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一个作风不正的人。
他怎么可以和父亲这么一个正直的人民教师是好朋友呢?
父亲的日记里说了,他欠孙瘸子的,一辈子都还不了的恩情,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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