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钱一部分购买柴、油、盐、酱、醋,用以日常生活。
一部分用来添置家当——针头线脑,锅碗瓢盆,提篮竹筐,梳子剪刀,都是平时不起眼但又离不开的。其中最贵的当属初一买的那匹麻布,用去94文。以及后面购置用来挖土、和泥的铁锹,92文。
这部分花了许多钱。
剩下的钱,家里只留四十文备用,其他的全拿去买玉米、买红薯,做粮食储备。
二十斤玉米。
十斤红薯。
二十六斤白面。
省着点吃,足够曹家吃上两个月。
手上有粮,心中不慌。
家里余钱渐渐增多,粮食逐渐增多,曹张氏看起来比曹仁临走前年轻了好几岁。
听着曹张氏一笔笔算的清楚,曹信忍不住摇头。
后母难做。
曹仁不是曹张氏亲出,而家里的几乎所有进项名义上又都是曹仁挣回来,曹张氏谨小慎微,花的每一文钱都记得清清楚楚,唯恐曹仁误会。
曹仁打断好几次都没用,只能听着。
不过他听着家里的情况,看着日子逐渐好起来,又是要搭灶台搭厨房,又是准备找人打桌椅板凳,这个家渐渐有了模样,心里也涌上阵阵喜悦。
而且,别人不知道,但他清楚,他走之后,不但没工钱没粮食领,也从没打通过什么收野兔的路子。
曹张氏他们只知道家里通过买卖野兔,每天有20文的进项。
但曹仁清楚——
“野兔剩下的钱不少吧?”
夜深人静,曹信拉着曹仁来到外屋小声询问。
“都在我这。”
曹信翻翻手掌比划一下。
曹仁立时就明白,眼中有光:“27只野兔,4050文!”
给家里270文,曹信身上还剩3780文。
“好小子!”
“这么多钱?!”
曹仁前面吃晚饭的时候就在默算,就有猜测,但有些不敢置信。现在见到曹信点头,才确定这是真的。
3780文!
二两七钱银!
这不是小钱,大杂院里许多人一个月都挣不到这些。除去日常生息,一年也存不下这些。
从大西北逃荒来的曹家,居然半个月就攒了这么多?
曹仁有些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