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沙~
茂密的灌木丛中沙沙摆动,不一会,从中钻出一颗虎头出来,
“妈的,我讨厌这个森林!呸~”
王凌从灌木丛中走出,来到一块植物没那么茂盛的空地上,用力的抖了抖身上的树叶,还从口中吐出了一片,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钻进他的嘴巴里的。
森林中很多地方都是充满着茂密的植物,高的矮的硬的软的样样齐全,别说路了,能认清楚方向就让王凌很自豪了。
所以很多时候,钻灌木丛,钻草丛这种事,那是常规操作了。虽然王凌此时身为老虎,身上有着毛发保护着,但是那些树枝刮来,还是会感觉阵阵疼痛,这,也是王凌讨厌森林的一个重要原因。
“都啃两天萝卜了,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王凌垂头丧气的走着,想着那毫无味道的萝卜,就让他感觉一阵绝望。
萝卜是王凌两天前发现的,那时他正饿的发慌,突然在一处洞口旁边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野菜,仔细一看,这不就是萝卜嘛,于是赶紧将其拔出开吃。
也是因为那些萝卜,这两天王凌虽然没有吃过肉食,但是好歹肚子里有点东西,不至于被饿的浑身无力了。只是,你让一只老虎啃萝卜生活,你善良吗?
呼呼~
微风吹过,吹动了树木青草,吹动了花朵绿叶,同时也吹动了王凌身上那有些杂乱的毛发。
这风温柔的就如同初恋的手在抚摸,让王凌忍不住停下脚步,闭上眼睛静静感受。只是这抚摸的手有点湿润,应该是因为不远处拥有一处溪流的缘故吧。
‘如果不是要考虑食物,这森林中也是蛮好的!’
这一刻,王凌竟不自觉的有点喜欢这种感觉。他深吸一口气,空气里满是清香,没有城市中的雾霾,他静静的听着耳旁小鸟欢唱,而不是城中的那些噪音嘈杂,这让他又喜欢这里了。
“啊~,舒服!闻闻这花香,让人想起了天堂;听听鸟儿欢唱,让你我远离繁忙;感受这阳光,让我们不再忧伤;还有这风儿吹动树叶的沙沙作响,就好像初恋要来到一样初恋等等!”
正在迷醉的王凌猛地睁开眼睛,紧紧的盯着一个方向,那里灌木和青草交错生长的茂密,此刻正在沙沙作响。
“靠!真有东西过来!”
王凌心中一紧。刚刚还在感叹着像初恋到来,现在就有东西要过来,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