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有时候反而会令人不寒而战,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样的角色。
然后聊聊本书为毛是这个分类吧。
我是个什么都想尝试一手的人,熟悉我的读者,应该知道,我之前还抽空,尝试写本科幻短篇,放假期间还搓了个克苏鲁短篇,但因为精力限制,写了一段剧情后,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我想什么风格类型都尝试一下,总写一个东西,大家不审美疲劳,我自己也会觉得倦了。
但考虑之下,又觉得,不能迈步太狠,扯到蛋,左右权衡下,就变成了如今这个模样。
实际上,a某我啊,一直想写轻小说的啊!但朋友觉得,我写故事,写着写着总是有种厚重感,和轻小说的“轻”不太搭边,硬搞笑的话,就很割裂。
所以我最开始是没考虑轻小说的,是准备投都市的。
但准备寻思定分类那天,认真思考了一阵,具体理由就不提了,但回忆起之前就被都市干碎了一回,我就退而其次,左转右转,到了轻小说这。
毕竟轻小说是个筐,好像什么都能写,你甚至可以在轻小说这写《zbrush的实际应用与拖拉机维修艺术》。
芜湖!
于是,在各种机缘巧合下,彻底地投入了杜工的怀抱。
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
然后在这里感谢一下,在我筹备期,对我提出建议的朋友们,风月、墨墨、无语凝望、百目者,我的编辑蜻蜓,以及帮我审稿的运营官。
如有遗漏,还真是对不起了啊。
对了,再提一下。
我一直觉得,生活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就,谁也不清楚,接下来的生活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就像你跟一年前毕业的我,说我会来写小说,我是肯定不信的,当时的我固执地和概念美术杠上了,并且以为这是我一生的事业。
但事实就是这样发生了,除了地铁老人手机外,我也露不出别的表情了。
本书的主角,伯洛戈·拉撒路。
在写余烬时,我就觉得,名字是个很重要的东西,能和故事的主题、设定等等,有所联系,才能令整本书,显得更加紧密些。
我为此思考了好一阵,这个倒霉鬼该叫什么名字。
这个名字的前半部分,是搓了我之前写的几本书主角的名字,其中包括一些黑历史,后半部分,则是高中时期,在看《寂静王冠》时,文中提到了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