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套一番,宾主落座,随从吩咐伙计上菜。
徐志穹第一次领略到了这个世界的奢侈,有冰鲜的斫鲙(生鱼片),有十味作料的洗手蟹(醉蟹),有三烹三炸炉焙鸡,最可口的是一盘羊头签。
羊头签可不是牙签羊肉,是羊肉卷,取一个羊头,只剃脸上的那一点肉,片成肉卷,细细烹煮。
再取生葱,把葱叶切了,一层层葱皮全都剥了,只留韭菜粗细的葱心,拌着肉卷吃。
十个羊头,才能做出一盘羊头签,徐志穹直接上手,敞开吃喝,吃的林天正直皱眉头。
“志穹,你且规矩些,恁地不懂礼数!”
礼数?
光想着礼数,岂不糟蹋了这桌盛宴?
我本就是个傻子,遇到这么一桌珍馐,又何必故作矜持?
隋智看着倒是喜欢,亲自给徐志穹倒了杯酒:“慢些吃,别噎着,今晚管饱。”
林天正没怎么动筷子,今天的目的不是吃饭,今天的目的是想让徐志穹从军。
“杀道儿郎,当在疆场建功立业,今后志穹便托付给你了。”
难得林天正开一回口,以隋智兵部侍郎的身份,想给徐志穹安排个低级军官,实在太容易了。
可没想到隋智犯难了:“院长,不是弟子不答应,大考那天您也看到了,这孩子天资非比寻常,皇城司也相中了他,钟参是陛下眼中的红人,他看中的人,弟子争不过他。”
林天正闻言把脸沉了下来。
什么叫争不过?
武彻书院每年出徒七十名学子,徐志穹不过是一个没根基的穷小子,隋智真想要,钟参还能撕破脸跟他抢?
分明是他不想帮这个忙!
看院长面色不悦,隋智赶紧劝解:“院长,皇城司是个好去处,以志穹的天赋,肯定能去武威营,武威营俸禄高,身份体面,不用离开京城,也不用去军营受苦,如今北蛮蠢蠢欲动,志穹这孩子本就是个孤儿,我也是担心……”
“罢了!”林天正蓦然起身,对徐志穹道,“你且在此陪隋大人吃酒,我去更衣!”
更衣,是上厕所的委婉说法。
换作以往的脾气,林天正摔了筷子就走了,可今天是为了给徐志穹谋个好前程,不想得罪了隋智,且到外面透透气,平息一下怒气。
趁着林天正离开了雅间,隋智细细打量着徐志穹,嘴里喃喃低语:“好孩子,我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