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牧凯撒甘尼克斯三只雄狮,从萨比森西部走到萨比森中部,只花了五天时间。
因为实力摆在那里,赶路时候,不分早晚。
只要吃饱了,睡醒了,就出发。
路过其它狮群或者鬣狗群,直接无视。
在穿过其它狮群领地时,也不避讳,都是大摇大摆直接穿过。
地主雄狮气归气,不过很少有敢正面动手的。
不论迟牧凯撒还是甘尼克斯,都是大体型雄狮,加上一身腱子肉,还有迟牧脸上一道道伤疤,没有实力的狮群,根本没有勇气招惹。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硬茬。
当三只雄狮刚到中部时,就被当地的地主雄狮看见,那货不怕死,上去就想一挑三。
结果很明显,那货被甘尼克斯揍成了猪头。
有的时候,拥有和实力不相配的勇气,未必是一件好事。
认清事实,才是王道。
一路顺风顺水,除了天气过于炎热,几乎没有什么阻碍。
天热的问题,迟牧也没办法。
大多数时候,它都选择白天休息,晚上赶路,这样可以多凉爽一点。
“吼吼吼”
“要下雨了?”
一阵阴风吹过,原本炎热的天气,多了几分凉意。
迟牧抬头,乌云开始密集。
多日的旱季,确实需要一场大雨降降温。
迟牧一声嘶吼,表示天色不早了,示意先找一个地方避避雨。
要不等会雨水下来,很有可能会淋成落汤鸡。
草原上避雨,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一般都是趴在枝繁茂密的树下。
就这样,三只雄狮挤在一棵榕树下面,等着大雨降临。
天色越来越黑,雨却还没有下下来。
“吼吼吼!!”
大雨前的闷热,让凯撒有些不爽。
它向前走了几步,一声咆哮,发泄着心中抑郁。
吼声震天响。
甘尼克斯见状,也想学凯撒吼两嗓子。
也就这时,一道闪电划过天际。
“轰隆!”
闪电过后,炸雷响起。
炸雷之声,震惊百里。
原本打算吼两嗓子的甘尼克斯,也不吼了,立刻掉头,返回树下。
大自然威力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