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恩格桑希望自己能像甘尼克斯那样,不要有那么多心眼,快意恩仇不好吗?
一时间,迟牧无法反驳。
是啊,做了七八年的狮子了,自己有时的思考,还是像人类。
不过,所有的出发点,迟牧只是希望恩格桑更好活下去。
两者都没错,只是处境不同。
迟牧没再交代什么,只是大步向营地走了过去。
恩格桑跟在他的身后,恍惚间,觉得迟牧鬃毛更长更密,状态却没有以前那么威武。
嘿,你老了,该享清福了
恩格桑的想法,和当年迟牧相同,只是做法不一样。
它们都很孝顺,只是纯野兽和有人类思维的野兽不同,恩格桑想扩张领地,征服更多的地方,让西街狮群,成为整个萨比森的霸主,不止是西部这点大的地方。
拥有更多地方,它甚至可以和迟牧分庭而治
迟牧带恩格桑巡逻,只是想磨练它的心性。
没想到,心性没有磨练下去,反而激起了它更大的好胜欲望。
在狮群中,它开始收敛自己行为。
不再和弟弟妹妹抢东西吃,对待母狮和几个叔叔,也是格外有礼貌。
大饼和玫瑰过来时,它同样很和善,就像一个成熟的晚辈。
这一切的美好,都是给自己人的。
在外面时,捕杀猎物,格外凶猛。
正常来说,整个狮群,一顿一只牛,也就差不多了。
恩格桑非不,哪怕不缺吃的,它也要杀戮。
只要被它看中的猎物,很少再有生还。
除了玫瑰和大饼,其它鬣狗的面子,根本不给。
有时看见其它鬣狗吃肉,它就上去抢,鬣狗们气急了,会把玫瑰叫过来。
见到玫瑰,恩格桑又老实了。
玫瑰也没办法,长辈嘛,总是很宠着孩子。
正因为如此,恩格桑感觉很多鬣狗都喜欢打小报告,隔阂也越来越深。zw.ćőm
“吼吼!”
又是一日,恩格桑连续杀了两只羚羊。
狮群已经吃饱,这两只羚羊,纯粹是多杀。
它没敢把羚羊带回狮群,只是叼到树下,享受着王者般的快感。
一声又一声的嘶吼,仿佛在说新王崛起。
这一刻,它也想离开狮群,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