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会准备工作,第三日。
“请帖我已经派人送去了。”红袖微微皱眉,“你确定苏慕时和谢微雨一定会来吗?万一他们只是客气客气呢?”
“苏慕时一定会来,毕竟你救了他妹妹,他不可能为了这点儿事落你的面子。至于谢微雨他对你有好奇之心。”沈逐月笑了笑,“暂时别管他俩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搞定最后两个。”
沈逐月提笔,在宣纸之上写下两个名字,“孙筝”和“李锦年”。
盛京纨绔之首。
孙筝乃当今陛下亲妹妹,朝阳长公主赫连娇独子,七岁受封广平侯,自幼被娇惯坏了,脾气暴躁,平日里欺男霸女,无所不为,惹得老百姓们怨声载道。
就在前几日,沈逐月还听说孙筝强抢了一个在街上卖布的姑娘回家做妾,那姑娘的未婚夫婿上门说理,却被公主府放出的恶犬生生咬死了!
那场景,凡是亲眼所见之人,无不胆寒!
即便孙筝如此蛮横凶残,不讲道理,可因他身份贵重,盛京少有人敢惹,就连皇子们虽一向不喜他的为人,但看在姑母面上,对他所做之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日里和和气气的。
而李锦年来头同样不小,那是男主赫连逸母亲的外甥,也就是赫连逸嫡亲的堂弟。
李锦年上头虽说有个兄长,但英年早逝,李夫人悲痛欲绝,加上身子本来就弱,不知看了多少大夫,喝了多少补药,才在近三十岁时得了这第二个嫡子,全家人对李锦年爱若珍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将他养的是肩不能提手不能抗,成日里既不习文,也不学武,就爱在脂粉堆里厮混,屋里漂亮姑娘无数!
活脱脱一翻版贾宝玉,但可没贾宝玉性子温柔,他屋里那些姑娘,若能讨了他的好,那自不必说,千依百顺,做小伏低都不在话下,但倘若遭了他厌弃,当即一顿“噼里啪啦”的毒打,打死活该,打不死,那就血淋淋的拉出去发卖,绝不容情。
“对付这两个是最省心的,不用什么兵法战略,更不用什么琴棋书画,但是费力气,而且烦人。”
沈逐月皱了皱眉,其实在她内心深处,根本不想和这种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打交道,可也偏偏是这种人,才最有可能为搏美人一笑,做出旁人难以想象的疯狂之举,是她计划之中相当重要的一环。
“没事儿,不就是陪着吃喝玩乐吗!”红袖拍拍胸脯,信心满满,“这个我在行,多少年都这么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