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一副书生打扮,擅使一柄短刀,平日里短刀藏在青衫里,一旦出刀,便有狼毫落笔书狂文的姿态。
秦淮滨本身已是地字境的高手,寻常江湖帮派,若有地字境高手坐镇,便已经能在一州之地说上话,若是有数名地字高手,那在一郡之地横着走,也不是不可以,当然若是太横,被朝廷盯上,那就只能只求多福了。
毕竟世间宗门数以万计,又有几个梁剑剑府,几个六艺书院。而那敢立碑“见山卸剑”的不剑山,更是横到了极点,上山便卸剑,无论帝王或庶人。
而今日狼毫书生秦淮滨,虽不是任何豪横大宗弟子,可狼毫落笔霸气非常,他在那铁拳落下之前,蓦然转身,一道豪光,破衫而出。
大供奉刘庸万万没想到,自己精心布置的里应外合,早已被人通风报信。
眼见一道霸气无匹的刀意直冲面门而来,略微震惊片刻后。
便再次镇定下来,在这两息之间,他铁掌猛然拍向刀芒。
外人只见两人之间,刀光耀眼之极,刀光一闪之后,便收回藏青长衫。
此时刘庸已经后退数步,暂避凌厉刀芒。
此时大供奉脸色铁青,苦练的右手铁掌,挂着一道淡淡的血痕,一丝丝殷红血珠,从血痕中渗出。
“狼毫书生,好一个狼毫书生,我一直觉得副帮主这样的书生,就应该好好做书生的事,写写字,考考状元,怎么就不拿笔,反而拿刀呢,没成想书生的刀,竟是如此之利。”
秦淮滨的衣袖有些破损,此时短刀不知被他藏在了哪里,他负手而立,淡淡地道:
”从来都是书生最会杀人,相比我这刀算不上锋利,所以我很少杀人。”
而此时刘庸脸色一变,猛然转身,一双铁掌拍出,拍碎了一柄做工不怎讲究粗糙铁剑,就像拍碎那种深秋还会咬人的烦人蚊子。
蚊子一拍即死,长剑也一拍即碎,可蚊子里总有一些特别灵活强健的,被咬一口也是极疼的,因此刘庸没有注意到那只黑色的蚊子。
于是胸口绽开了一道血花。
此时所有人虽已散开准备抵御这些马匪,可这边的动静依然惊到了所有人,不过众人和秦淮滨一样,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大供奉会突然这么做。
比如昨夜长青出现在秦淮滨面前,将自己所见和盘托出,出于某些原因,他秦淮滨自然是相信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年轻黑鸦。
可是,为什么,你是我无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