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调笑声中,少年垂睫不语。
他想到那日在室内的光景。根据他不多的人世经验,女人是极为避讳给陌生男子看到自己的脚踝。然而那凉风浮动的闺房内,坐在床上的小姐完全随意地任人穿鞋,却无人露出冒犯的眼神。
他便也模仿着旁人,低下头为她穿上攒金线的罗袜。那只脚养得柔软白皙,宛如玉刻出来的一般精致可爱。
握住少女的脚踝时,她身上洁净香甜的味道飘过来,一瞬间竟让他产生一种饥饿的感觉。
他自打醒来便浑浑噩噩,只知肆意吞噬魔气,等到了南陵,方才有了皮囊和神智。他隐约记得自己多年前和某个年轻修士打过一架,元气大损,被打散成数份,其余的事情都模糊不清,唯记得自己有个姓名,叫做谢妄真。
这一路倒也遇到过不少人有香味。背篓里的稚子是香的,但奶味腥膻;帷帽下的处子也香,但脂粉刺鼻。
他双手系上如意扣时,那香甜的味道尤其浓郁诱人,他倒还是头一次如此被凡人身上的香味吸引,有了将其吞吃入腹的渴望。
然而下一刻,这只脚冷不丁抽出来,毫不留情地蹬在他肩膀上,将他的念想打了个稀碎。
那少女的声音自头顶而来,比举动更傲慢、更冷,还轻侮地滚过来一锭金。
“笑了笑了,你小子可有福气。可惜水小姐年纪小了一些,不然嘿嘿,窃玉偷香倒是方便”
而小乙在驱魔人荤素不忌的打趣中回过神来,听得污言秽语,唇边的浅浅的笑意,又渐渐褪灭。他瞥来的眼神仍浸在笑里,却逐渐冰冷下来,暗含锋锐。
凡人,果然是无趣又脏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