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过来人,知道傅城和林麦麦几天没见,肯定对彼此都非常的想念。
傅城下车时看自家女儿的眼神,炙热又深情,他们也读懂了。
要不是他们在跟前,他肯定早一把抱过去了。
都是年轻人嘛,能理解。
比起傅城在长辈面前的恪守规矩,林麦麦则是比较大胆。
她主动牵起傅城的手,笑得两只杏眸微微弯起,悄声问他道:“最近几天,有没有想我呀?”
傅城抿唇轻笑,反过来把她的小手圈进温暖干燥的掌心里,算作是回答了她的提问。
地里的红薯,还剩下最后一点儿地头,林志学和张惠娟就没让林麦麦、傅城和林苗苗三个人帮忙。
她和林志学不紧不慢的刨着,拾着。
傅城本来是要帮忙的,但是
他虽然健硕有力,可向来没干过农活,不会用巧劲儿,他刨出来的红薯,不是断成了两截,就是扎了个对穿。
惨不忍睹。
林麦麦笑了一会儿,说道:“傅城,我还是带你和苗苗烤红薯去吧,东西我全都带来了呢。”
傅城轻轻笑,眉眼浅含笑意:“好。”
在林麦麦和林苗苗的示范下,傅城跟着他俩一步一步的学着。
三个人先是在地上挖了个坑,又把泥土团成大的泥块,像垒烟囱那样一个挨一个的叠起来,最上方留了个排烟的圆洞。
林麦麦在坑洞里填了柴火,引燃了火,把带来的干树枝全部烧了进去。
湿的泥块一遇到火,里面的水份慢慢的就蒸发了干净,最后变成了干的烫手的泥坯。
三个人捡了几块细细长长的红薯,又在玉米地里搜寻了一圈,找了几个还算是比较嫩的玉米棒子,一起填进了坑洞里。
随后,踩塌泥块,将红薯和玉米棒子彻底的掩埋了进去。
等着也是无聊,林麦麦顺势牵起了傅城的手,眼睛亮晶晶的,像个顽皮的小孩子,兴奋的说道:“走,我带你捉蚂蚱去!”
傅城轻笑:“好。”
林麦麦顺手扯了两根狗尾巴草,递给了傅城一根,两个人小心翼翼的在路边的草丛里捉着蚂蚱。
傅城身手敏捷,只要有捕捉的动作,手里必定能抓到蚂蚱。
相比之下,林麦麦的功底就有些弱了。
运气好了,一次就能把蚂蚱捂进掌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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