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又道:“不过我听说孙桂英好像也写了一首,我估计是李全行实在没有办法了,又不想放弃这个单子,就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让孙桂英尝试一下。”
“孙桂英?就是最近风头很盛的那个大学生?”
“就是他。”
“切!毛都没长齐的娃娃,也敢尝试大气恢弘的创作手法?不知天高地厚!”
“我觉得也是,就算再有曲作天赋又如何?毕竟才二十岁,哪有什么人生感悟?就算创作出来一首,指定不伦不类.....”
“飞马那边有消息吗?”
“这个暂时还没有,您也知道,金水向来神秘。”
......
音乐部门虽然不是飞马娱乐营收的大头,但地位却很高。
这跟蓝星的娱化有一定的关系。
他们认为,美妙的音符是洗涤心灵的最高表现形式,远胜于书籍教条和圣人言训。
所以、
哪怕电影和娱乐节目是飞马娱乐的营收大头,但音乐部门仍能占据超然的地位。
飞马音乐一共有四位曲爹,金水或许不是知名度最高的,但却是最神秘的。
他向来不喜欢在媒体前抛头露面,而且在飞马,也是公认实力最强的曲爹。
此时,这位飞马最神秘的曲爹正在办公室闭目凝神。
和别的办公室不同,他的办公室没有沙发,没有茶桌,也没有电脑等科技用品。
只有一张古朴的书桌和两面书架。
书桌上凌乱地放着数十张简谱,其中有一张用一支笔压着,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各种音符。
密集但不糟乱,看上去有种井然有序的美感。
‘咚咚、’
轻微的敲门声让金水睁开了眼睛。
“进来。”
他的年龄不超过五十,但声音却透着一股超越年龄的沧桑质感。
“金老师,学亮歌王已经到录音棚了。”
金水点点头,将钢笔压着的简谱拿在手里,起身说道:“你给风雅联系一下,让她也来录音棚。这个作品我有了新的想法,加入哨音或许更显激荡。”
助手笑道:“风雅就在二号棚里练歌呢,也不知道演唱哪个曲爹的作品,听上去很震撼人心。”
金水眉头一挑:“哦?你竟然用上了震撼人心这四个字?这可真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