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进了他的手里,那双杏眸里闪着不容拒绝的光芒:“收下吧,不然我不会安心的。”
明斧与她对视了几秒。
终究,还是被她的眼神打败了。
他撑着少女给的黑伞,站在雨中往回看了一眼,将那张银行卡放在了他心脏外的那个衣兜里。
踩着大大小小的水洼,逐渐远去。
雨滴拍打在窗户外,一阵阵清脆的轻响飘荡在诺大的客厅里,掩盖了纸张被撕开的细微声。
蜷坐在地毯上的少女,打开了那张长长的信纸,眸光听在了熟悉的字体上。
仅看了第一行,她的眼眶便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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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芷吾爱: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向你求婚,为你戴上婚戒了。
明戬总说,女孩子喜欢收情书。
我从未写过情书,但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为你落一次笔。
还记得我们相遇的那天吗?
我与明戬、明斧在悉尼歌剧院背后的那条小巷子揍了人,一出来就遇见了你。
当时你一直盯着我瞧,我被你的眼神盯的毛毛的,想也没想的就绕过你走了。
但你却跟了我一路。
你怕我发现,一直躲躲避避的,时不时从树干背后冒出一颗头来看我。
我被你跟的不耐烦了,趁你不注意就绕到了你的旁边,拧起了你后颈的衣服。
我以为,我的动作会吓退你。
可谁知你却趁着我不注意,一把握住了我的手,甚至还扑过来抱我。
我承认,在你柔软的双手环住我腰身的那一刻,在你顶着那双清澈的眸,委屈巴巴看我的那一刻,我心动了。
留下你,是一念之间。
但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重要的决定。
在澳洲的那段时间,是我毕生以来最快乐的,你给了我陪伴,给了我关怀,给了我家的温暖。
只要一想到你,我的心就是暖的。
阿芷,如果你问我,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你的,其实我也说不出来。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的对视。
可能是因为你不顾一切的为我付出。
可能是你每一次用软糯的嗓音,不停的换着我的名字;用专注的眼神,仰头注视着我的眸。
可能是......你像我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