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球员倒下,可我们谁都没有在意,都被仇恨蒙蔽双眼。直到他脸色发紫,失去生机,才被注意到。”
晚风拂过王法脸庞,如一则无声的长镜头,直至最后,才会有刺破耳膜的鸣响。
“那个时刻,我突然在想,我在做什么?不是这件事里我在做什么,而是我一直以来,究竟在做什么?”王法说。
画面里,球场的绿色恣意生长,失去时间刻度,如大片泥泞的沼泽。
“你不明白的是,自己到底为什么站在球场上。”林晚星说。
“会有这样的时候吧。”王法轻轻转动早已空空如也的啤酒罐,“有可能是死亡本身确实震慑到我,但我不觉得有什么丢人的。”
“那你最早的时候,为什么想当教练呢?”林晚星给自己新开了罐酒,喝了一口,“你14岁的时候还是球员,什么改变了你的志向?”
“14岁?”王法有力的手臂搭在餐桌上,陷入漫长的回忆,“那时候我在米尔顿凯恩斯青年队u15梯队踢球,米尔顿凯恩斯刚刚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以前他们叫温布尔登,是英格兰一度大名鼎鼎的‘狂帮’。狂帮讲究力量,讲究跑动,讲究冲撞,所以他们青年队的教练,也更喜欢选拔那些身体强壮的孩子。”
王法说起这些的时候,并没有任何遗憾之情,他说,“我身体素质不错,但和那些天赋异禀的欧洲人比,还有差距,所以比赛的时候经常在替补席上。”
林晚星看着对面的黑发青年,想象了下当时缩小版的他。
那应该是个黑发少年,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没现在这么立体,瞳仁颜色也浅,所以很柔和安静,有点人畜无害。
这样的少年坐在板凳上,而在他前方球场上,是双方拼得你死我活的敌我球员们,他会是什么心情呢?
“有不甘心吗,想上去自己踢?”林晚星问。
王法摇摇头:“没什么不甘心的,虽然没人不想在球场上证明自己,但我却觉得,看别人踢球也很有趣。那是一个参与其中,又游离其外的视角,能让我很好地观察我的球队。我当时有个朋友,叫迈尔斯,他很壮,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他速度快,块头大,教练们都很看好他,觉得他将来会成为鲁尼那样的顶级前锋,可是我却觉得那不对。”王法很确定地说。
林晚星继续听下去。
“迈尔斯他技术太粗糙,基本功差,当前锋的话,很难在激烈逼抢中取得进球。有一次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