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见到了刘宇宁。
刘宇宁从首都大学毕业后,便留校任教,平日都是住在家里。
他和弟弟都继承了母亲叶佩兰的美貌基因。
两人五官立体,线条英挺,但气质截然不同。
刘宇洲偏冷厉,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剑,不太好接触。
而他温润如玉,像从诗词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宋春花常年在乡下,见过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庄稼汉。
当然也有文质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斩鸡。
直到见到刘宇宁,才知道男人还有另一种类型,高大俊挺又风度翩翩。
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不说话的时候安静沉稳。
喜欢看书也会跑步锻炼身体。
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
几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对刘宇宁一见钟情。
当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刘家当保姆的执念。
进而转变为,如果能嫁给刘宇宁,当刘家的大儿媳妇该多好。
只是随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压下了这样的想法。
她这次来首都,其实是背着家里偷跑来的。
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更可怕的是,她压根不确定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一个月前,她和自己的好姐妹一起去山上摘蘑菇。
采完蘑菇走到半山腰,正好碰上同队的几个知青围着火堆在烤抓到的野麻雀。
旁边还摆着几瓶烧酒,是知青们平时酿的,今天不上工便约着一起来山上打牙祭。
都是年轻人,又认识,宋春华和姐妹便加入了他们。
她没喝过酒,第一次贪嘴就多喝了点,没想到醒来后自己已经躺在自己的闺房。
就是浑身黏腻腻,身子有点不舒服。
尤其是下身。
当时没多想,以为是自己喝醉过去,被同伴送回家。
直到第二个月,发现月事没来。
她月事一向规律,这才觉得有点蹊跷。
趁着去镇上的功夫,去卫生所检查了一下。
果然是怀孕了。
宋春花慌得一批。
这个时候怀孕,卫生所压根没有堕胎的条件,需要去市里的人民医院。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生活低头 作品《穿书八零闪婚高岭之花》第66章 文工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