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隆信奉唐宋的同时,也会得到心魔大咒的反哺。
就像教廷里神父从“上帝”那里得到赐福一样。
纽约郊外的一处农场。
地方不小,至少能有上千英亩,中间谷底,两侧是矮山,西北边的山还连着一个小国家公园。
唐宋一身猎装,骑着一匹白马,手里拎着一杆温彻斯特纪念版霰弹枪正在狩猎野猪。
随着凯恩和弗兰克两人骑马鸣枪冲入丛林。,成群结队的野猪从草木丛里钻出来。
唐宋双脚一蹬,白马一声嘶鸣,四蹄一跃,开始载着唐宋这位新出炉的牧场主追逐猪群。
在其他地方狩猎野猪是个辛苦活,得满山钻,最好还带着猎狗撵,就为了挣个辛苦的2500块。
大头还是别人的。
在这不用,泛滥成灾。
“砰砰砰...”
凯恩和弗兰克两人那边先开火。
被枪声惊扰,野猪发了疯一样往唐宋这头斜着跑。
唐宋单手拎枪,面对猪群,
“轰..”
经凯恩改装好的霰弹枪一发下去。
密密麻麻的霰弹,直接将四五头冲在前头的公野猪掀翻在地。
穿过肺、穿过骨骼和肌肉,连最大块头的公野猪,
在这距离上被改造版的12号霰弹击中,那也是一弹无数窟窿,绝不可能挡得住!
考虑到唐宋的实力,凯恩在改装霰弹时,特意改装了膛线,加重了底火,虽然后坐力上升了不少,不过改装好的霰弹枪。
弹头能轻易穿透6毫米厚的钢板,或者150毫米的实心砖墙,如果是松木板,那能穿40公分!
只不过距离还是赶不上步枪。
咔咔,唐宋退膛上弹,此时其它野猪已疯狂得往北边跑。
唐老板骑马,追着这群野猪,疯狂享受着狩猎的乐趣。
几个士兵开着皮卡跟在唐宋后面收拾战利品。
大大小小四十来头野猪,小的四十多磅,都还带着花纹,有些看着比较惨,脑袋缺半个的有,腿飞掉一条的也有...
一百多磅的能有十几头,最大的一只足有八百磅。
背上的钢鬃毛同豪猪身上的有的一拼,
露出的两根长獠牙看着像尖刀,这脑袋比例比东方的野猪略微短上那么一点,体型也更圆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