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担起魔界的王位,不可能再任性胡闹了。”
西蒙斯怒吼:“我怎么任性胡闹了?!我只是和哥哥一样喜欢研究人类而已!!”
阿希洛德打断他:“不,卡厄莱陛下并不喜欢人类。”
西蒙斯下意思反驳:“怎么可能!”
阿希洛德抬起眼睛,声音如同深潭一般平静:“如果卡厄莱陛下喜欢人类,又怎么会发动人魔之战?”
西蒙斯一愣。
阿希洛德打了个响指,缠绕在西蒙斯骨翼上的风尾自动解开,又顺手把书架扶了起来。
他银眸微阖,淡淡地说道:“卡厄莱不喜欢人类,他只是觉得人类有趣而已。您还记得卡厄莱陛下沉睡前留言的口谕吗?”
卡厄莱说——人类诡计多端,唯有武力征服。
与精通人类研究学的卡厄莱不同,西蒙斯出生的时候人魔之战已经结束,魔界中的人类稀少到近乎绝迹。
能来到魔界的人类,不是完全改变自身人类特性、伪装成恶魔的样子,就是已经死透了的人类尸体。
可以说西蒙斯活到这么大,连个活的人类都没见过,只能从卡厄莱留下的书籍和人类研究手册中看到只言片语。
在书中,他看到了一个和自己完全不同的种族。
他们没有魔角、尾巴和骨翼;他们皮肤柔软、笑容明亮;他们喜欢读书、唱歌和结伴游玩,发明了一些不激烈但是非常有趣的对抗类游戏,比如篮球和网球。
和天生具有魔力的恶魔不同,除了少数的战士和法师,大多数人类不具备魔力,他们脆弱而弱小。
人类那么弱小,一捏就能碎,人类的火种为什么从千年前燃烧到现在,为什么会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在百年前,这样弱小的人类又是凭着什么,和强大的恶魔开战,守护住彼岸河的边界?
西蒙斯在书中找不到答案。
恶魔是孤独的,特别是西蒙斯这样身份高贵的恶魔。
他在沉迷于人类新奇的文化,却没有人可以分享,于是急切的想要找一个人类,去验证书中所写的是不是真实的。
西蒙斯距离活生生的人类最近的一次,是在他五十岁的时候,偷偷溜到了彼岸河的边界,想要突破人魔两界的结界,去人界看一看。
在距离彼岸河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阿希洛德赶到了,揪住西蒙斯的领子把他拖回了王宫。
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