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怔怔地看着时珑。
他上次去人界还是在五十年前,阿希洛德的声音言犹在耳——
“你为什么会认为,人类为什么会和一个恶魔打篮球?”
“如果人类见到您,他们只会吓得离您远远的,或者杀了您。”
“自从人魔之战后,恶魔和人类,是不可能和平共处的。”
从此之后,哪怕再喜欢人类的文化、看了再多人类写成的书籍,西蒙斯也没有再提过越过彼岸河去往人界。
他知道人类讨厌他、惧怕他、甚至还恶心他。
贵为魔界最高统治家族的王子,西蒙斯一生只见过两种人类:被恶魔杀死的,和想要杀他的。
从来没有一个人类,会这样弯着眉眼,用软绵绵的语调,温温柔柔地邀请他去人界看一看。
西蒙斯勉强笑道:“亲爱的,人界可能不太欢迎我,如果你想要回娘家,我给你准备东西,你自己回去好不好?”
时珑从长睫毛底下地看着他,浅茶色的眸子中,目光柔软:“你不怕我趁机跑了?”
西蒙斯想了想,很直男地说道:“这是在我的梦境里,用你们人界的一句谚语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时珑:“。”
小魅魔无语地看着他一眼,西蒙斯立刻补救:“当然,老婆这么喜欢我,肯定舍不得离开我。”
时珑的尾巴一下一下地翘着,他抬起头,突然说道:“你是不是怕到了人界,你控制不止自己,会伤害到人类?”
“你更害怕在人类发现了你是恶魔之后,对你露出来恐惧而仇恨的面孔,对不对?”
西蒙斯倏忽间安静了下来,只有静静的风在两个人之间流动。
时珑说对了,这是西蒙斯的心结,是他一直不愿意去人界的原因。
除了阿希洛德和时珑,西蒙斯甚至没有再接触过其他活着的人类。他对人类所有的印象都来自于图书、以及其他恶魔的口口相传。
西蒙斯不知道人类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类”更像是一个传说的种族,像他的一个梦。
人类,真的会像是书中描写的那样美好吗?
他怕自己会伤到人类,更怕人类会打碎他的梦境。
时珑上前一步,拉住西蒙斯的带着薄茧大手,和他十指交扣。
他扬起小脸,唇边带着一个暖暖的笑容:“就像你说的,在梦境里,你去人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