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弯弯曲曲的,按说该是个有福气的孩子,怎么会喜欢上他呢?
“余先生?”
“我小时候养过一个兔子。”
“是。”老林无端的有些心惊胆战。
上一次听余仲夜这么说,是两年前。对着他初恋,余非堂的妻子,不对,现在是余非堂的前妻。
余仲夜接着说:“后来它被抢走了,吃惯了别人嫌弃的胡萝卜,我再怎么拿我最珍贵的白菜勾搭,它也不搭理我。”
老林额角往下滴汗。
余仲夜没再说,他却已经想起了答案。
余仲夜亲手把它掐死了,随后余非堂的妻子,余仲夜的初恋成了人尽可欺的下堂妻。
随着车驶近A大,余仲夜仔细端详许葵侧脸,感觉……没什么感觉。
似乎没到那一步。
这丫头只是个孩子,孩子玩心大,时间久点,那点廉价不知怎么冒出来的喜欢也许就淡了。
余仲夜皱鼻想,更何况他也没多喜欢她,最起码短暂分开的那一个月,没想起过。
轻轻的喟叹口气,余仲夜把她被自己把玩到有些乱的头发缕好,“拦下老四去打听的人,把他上个月输一个厂子的事捅到老爷子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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