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哎呦……把猫给我,我要回家呜呜呜……”
床上躺着的,哼哼唧唧的,骨头断了的,正是林恩。
之前呢,他的本意是去找克拉克切磋一番拳脚,让从来都只会使用蛮力和粗糙的使用能力的大超进化一下。
毕竟在林恩看来,别管能力和装备怎么样,大部分的超级英雄也好,超级反派也好,都只是简单的,粗浅又低级的挥霍着自己的天赋和力量。
狮子搏兔亦尽全力,这句话在这个世界,大部分时候是应该反着来听的。
很多时候,他们真的是在用打能打狮子的力量去打一只兔子,这无疑是一种可耻的浪费行径。
老蝙蝠普普通通一个人类,眼睛不会放光,也没有什么这么牛b那么牛b的装备,但是,他就是能打败许多看似他无法战胜的人物。
性格所决定的原因占一部分因素,但,蝙蝠侠个人绝佳的身手和武术技击方面的本事也相当程度上的影响了战斗的结果。
换句话说,如果大超的力量被限制到普通人的程度,哪怕他拥有和老蝙蝠一模一样的身体素质,他也绝对打不赢老蝙蝠。
反过来呢,要是老蝙蝠有大超这一身的本事……
那特么谁还敢跟他呲牙!
训练克拉克,使他更完整,更有效的利用和发挥自己的力量和天赋,这是林恩想要做的事情。
可是,林恩忽略了一個事实。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的技巧都是无用的。
如果力量战胜不了技巧,那只能说明力量不够顶尖,不够强大,不足以让人产生……难以理解这样的程度。
很不幸的,林恩这次挑选的教导对象,就是这样一个仅凭粗糙的力量就足以抹平绝大多数技巧的纯天赋型选手。
任由林恩又是压低重心、又是绕后、又是关节技、又是下黑脚……
克拉克就站在那让林恩打了半天他都没喊疼,更别提什么反抗了。
林恩连戳眼睛这种战术都用出来了,结果除了断了两根手指之外,没取到任何战略上的意义。
反而因为他的一句:你不能光防守啊,你得攻击啊!把自己坑了个惨。
克拉克还惴惴不安的问了一句:真打么?
林恩说:稍微留着点力,我生命力旺盛,没事儿,死不掉的。
然后………
然后就没什么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