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这”
林恩略微有些迟疑,随后就开始了疯狂的自辩模式。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呀,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有志青年,我牙都没刷就出来做好事,怎么也不能把我归类到犯罪分子当中吧。”
一拍脑袋,林恩恍然大悟道:“对了!楼下!就刚才,有两个人妄图持械抢劫,小腿那么粗的实心钢棍差点就抡我脑袋上了,要不是我跑得快,这会儿你就见不到我了。
我说,戈登啊,这哥谭市的市民安全如此得不到保障,你作为警署的一把手,是有一定的责任滴~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投诉你的。”
林恩是一顿输出,满口谎话,先把自己摘出去,又把戈登绕进去,几句话说完,倒变成戈登对不起他了。
戈登年轻的时候就是一個喜欢做事多过喜欢说话的性格,和老蝙蝠这种说三句话突然没影了的伙伴合作了这么久,哪来的本事应对林恩这样的混蛋。
气的用手指一直指着林恩点点点的,戈登这幅样子林恩都害怕自己别再一下子给老头儿气过去。
“你!还!敢!说!”
戈登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话:“你是哥谭的市民么,楼底下是吧,刚才那两个人也跑到我那报案去了,凶手也是你!”
“冷静,放轻松”
“这句话就是你吓唬他们用的!证词上都有!”
眼看戈登好像真的有点生气,林恩也有点麻了,估计自己刚才在楼底下骑车的时间太长了,可按林恩的推算,也就是一千多个人而已啊。
“你们那办公区域那么小吗?”
“林”
“玩笑!绝对是玩笑,不信你可以问他,百特曼可以给我作证,那绝对和我无关!”
戈登又把目光转向了一直看热闹的百特曼。
百特曼老爷以前也没经历过这个啊,从来他都是领队,哪有两边都拿捏他的时候。于是,一番权衡利弊之后百特曼选择了遵从内心的原则,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那是林恩的能力,他刚才才跟我说的。”
林恩后悔了。
他刚才应该把百特曼退推下去的。反正他是蝙蝠,又摔不死。
“这个”
林恩双手一摊,又开始给自己辩解:“那都是误会啦再说我也没有造成什么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啥的吧。
哦!你别不承认,肯定有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