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林恩的超常发挥所赐,律师小哥只用了一句话就成功的帮林恩走出了法庭。
“如您所见,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他明显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对此,在场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人表示反对。
这临场的证据,太能说明问题了。
所以,在林恩全程看热闹的过程当中,仅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关于林恩并案之后的那一大堆的案件,就都被受理完毕。
林恩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被判处在阿卡姆服刑35年。
小律师完美的结束了第一次的出庭。
戈登也终于能暂时摆脱林恩的大礼包,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对此,林恩觉得,自己应该居首功。
戈登表示认同,并强烈建议林恩马上上车去阿卡姆报道,具体的法务工作,戈登会在车上加班加点的解决出来,派人送到阿卡姆去。
于是,在阔别半年之后,林恩又一次的回到了阿卡姆。
“啊比回家还勤快。哈哈哈来抓我呀来抓我呀!
哈哈哈,没打着!”
林恩又一次的站在门口,跳下了车,戏耍警卫之后,才算完成了这一套标准的入院流程,被安排进了他之前住的地方。
“我室友呢。”
住进来之后,就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想来想去,好半天才想起来,对哦,我原来不是有室友么,劳顿哪去了?
林恩趴在门上的小栏杆上问了半天,没人回答他,直到他开始掏东西,准备把这炸了自己出去找人问的时候,才有一個穿着西服,戴着眼镜的胖男人才急匆匆的跑过来,一脸汗水的站在林恩的房间面前,又是鞠躬又是赔礼的。
“你是院长?”
林恩的手还在铁栏杆上放着,微微放低着身子,看起来好像是他比较低声下气一样。
不过实际的情况是,外面那人好像一直不太对劲,他有点抖,怕的发抖。
“不、不是,我不是,我是阿卡姆的住院部主任,所有的人员来往,入住,出院及转院手续,都是由我负责的。”
“哦~~”
林恩拉了个长音,把人家又吓的退后了一步。
“你文件拿来了么,给我。”
“是是是,拿来了,在这。”
胖男人把一个文件夹放到了林恩手里,看上去就像在给什么人上供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