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走到了城市的边缘,真的累的像条狗一样的,坐上了根本没有多少人的大巴车,来到了偏僻,但好歹能看得到城市轮廓的地方。
“我的天哪,我这辈子都没走过真的多的路。”
林恩的鞋都快磨穿了,但是整个人的精神反而很好,虽然看上去好像整体形象都灰了一层,不过眼睛都在发着光,神采奕奕说的就是这种状态。
“年轻人,你是从外地过来这里的吗。”
木质的老旧长椅上,林恩好像没了骨头一样的仰在那里,小猫咪趴在他的脑袋上吐着舌头给自己“回血”。
这时候,一个戴着老花眼镜的老妇人坐在了林恩身边不远的地方,笑呵呵的和他说了句话。
心狠归心狠,脑子的病也是另一种说法,但林恩还是个看起来很随和,很讲礼貌的人。
闻言,撑着椅子坐直了身体,看向身边的老妇人:“算是吧。”
“哦,你是来找朋友,还是来旅游的呢。”
“我好像都不是,我就是随便走走。”
“哦,年轻人比老人愿意动弹,你是从哪里走来的啊。”
“那边。”
林恩伸手指着某个方向:“四百公里。”
老太太:
“哦、哦哦!好好好,真不愧是年轻人呐”
“女士,你有什么事吗。”
“这倒没有,不过我的孙女是现在正在忙她的社会课程学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让她带着你在这个城市随便走走,去学校,去公立美术馆看一看,呵呵,只要你能帮她在提交人文报告的时候签个名字,说几句话就行。”
说着,老妇人从自己的针织包里拿出一个老旧的钱包,取出了一张照片。
“这个就是我孙女,她可是我们家第一个博士生呢。”
林恩接过照片,上面是几个站在某高校门前的女生的合影。
中间站着的那个,肤白貌美,一头金发,站在两个人中间,一眼就能把别人的目光吸引到她的身上去。
“这个,是你的孙女吗。”
林恩指着左边站着的那个黑妹,很认真的问到。
“额,呵呵,年轻人真会开玩笑,当然不是了。”
老妇人抬起头,笑的更加灿烂,连脸上的褶子都深了几分。
“啊,那是这个吧。这个是你孙女吧。”
“那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