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举着冲锋枪杀回来的时候,他瞬间在心中竖起了大拇指。
“不愧是美陆战一师的精锐,战斗意志果然非一般美军可比。”
伍千里一边在心中感慨着,一边举起了枪口,准备成全这些“英雄”,但是接下来让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啪嗒——”
只见这七八个人中有五六名美军都直接跪了下来,将枪支丢到一边,直接举手投降。
原来他们并不是有为史密斯牺牲的觉悟,只不过觉得与其在逃跑中被流弹射死,还不如干脆投降志愿军,这样活命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youbastards!(你们这帮混蛋!)”
冲到最前面的两名美军,突然发现身后的战友已经投降了,他们尴尬的看着密密麻麻的枪口对准自己的身体,最后骂了一声。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伍千里手中的汤姆森冲锋枪,毫不留情地在美军身体上射出了几个血洞,无数鲜血从血洞中缓缓流出,这两名美军也无奈的倒在了雪地上。
伍千里颇有些同情的看了一眼那两名美军的尸体叹了口气,随即并将目标锁定了在了史密斯的身影上。
“侦察排的神枪手,谁有把握打中史密斯的腿部,立刻开枪,一定要活捉这个美军的东线最高指挥官!”
伍千里看着似乎被激发了潜能的史密斯速度好像又快了起来,立刻皱着眉头喊道。
“连长,哪个是史密斯哦?”
一名侦察排的神枪手微微一愣,有些尴尬的问道。
“军服肩上有将心的那个,就是史密斯!”
伍千里一边喊着,一边也将手中的枪口缓缓对准了那个奔跑的身影。
略懂一些中文的史密斯,听到伍千里洪亮的声音,当即惊慌失措的将军服给脱了丢在地上。
“军裤右屁股上有一块血迹的,就是史密斯!”
随着伍千里又有一道洪亮的声音响起,史密斯在奔跑的过程中十分艰难的将军裤脱下,还差点因此一个踉跄,摔倒在雪地上。
并且为了自己不显得太过特殊,他还让其他士兵也跟着他一起脱衣服。
一时间,光着膀子的美军,在冰天雪地下继续奔跑着,场面简直不要太好看。
“大腿处没有被割过的疤痕的,就是史密斯。”
听到熟悉的声音,史密斯下意识的掏出了军刀对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