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哥把车停在小街口。
熄火下车,带戴着一个大大的墨镜,一身绣着妖魔鬼怪的衣服,配着一条卡通短裤,脚上是一双深色运动鞋。
手上晃着车钥匙,靠着自己的轿车,从兜里拿出香烟点上。
呼~!
看周围人的反应,他就知道自己靓爆了。
无处安放的魅力,真是该死。
旁边粉店里,嗦粉的大妈和另一个大妈看了他一眼,其中一个大妈说道:“花里胡哨,点解年轻人都这吊毛?”
“是肥仔啦!”另一个阿姨纠正。
听到这话的胖哥:“......”
我辛辛苦苦跨越一千多公里来白云市,就是为了听到一声靓仔,结果你们都叫我吊毛。
骂骂咧咧的回到车上,他连装比的心思都淡了。
他这么会揾水,胖点怎么了?怎么了?
“你这是咋了?”打开副驾驶上车的宋辞把手里的保温杯放下,然后好奇的问他。
胖哥有些不快乐。
指了指那家分店:“刚才,有两个老眼昏花的大妈,把我认错成吊毛了。”
琢磨了一下他的这个表达方式,宋辞才理解过来。
看了看他一身奇葩打扮,宋辞觉得自己也能理解大妈们的想法,胖哥这种精神小伙,确实是有些吊毛模样。
“你这泡的枸杞?”胖哥指了指保温杯。
本世纪对保温杯最大的误解,就是五个人,有四个人都觉得保温杯是泡枸杞的。
明明一个杯,可以泡很多东西,都觉得只能泡枸杞,杯子是不同意的。
“这是我家唐诗给我做的蜂蜜水。”宋辞说道:“怕我出汗了喝冷水,免得感冒。”
胖哥沉默。
沉默了好一会儿,宋辞问他怎么了,胖哥才回答道:“就是在想,我到底输在哪里了。”
“到底肯定输不了!”宋辞说道:“应该是没有到。”
胖哥给他一个中指。
他作为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是从来不拿自己的短处和人家的长处比的。
宋辞的优点,他明明白白,早就在公司不是什么秘密。比起唐诗,这才是真正让人羡慕的地方。
男儿何必挂吴钩?
“医生都说了,时间太久的情况下,不健康。”胖哥启动车子。
明显能感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