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莎捋着狗背,一脸笑,眼中还有泪。
“谢谢霜霜!”
几乎同时,林伟明和刘莎向她道谢。
然后相视而笑。
“挺默契的。”
叶凌霜也笑了。
刘莎抱着狗,三人回饭店。
路上刘莎抹干眼泪。
笑着跟叶凌霜讲起今天买狗的事儿。
早上在林记烧烤店帮完忙,她就来了悦来饭店。
刚好赶上林伟明去买菜。
便把她叫上车。
先到了菜市场。
刘莎特别积极。
跟小伙子一样,帮着林伟明搬菜装车。
从菜市场他们去了宠物商店。
一番挑选,买了这只纯白的贵妇犬。
刘莎喜欢白狗。
回到饭店。
她把狗拴在了后厨。
然后帮着厨师摘菜洗菜切菜。
正忙活着呢。
狗绳开了。
若不是叶凌霜,这狗恐怕抓不住了。
“你跑的可真快!”
刘莎很羡慕叶凌霜的奔跑速度。
“大学时长跑拿过名次。”
叶凌霜编了个谎言。
刘莎和林伟明都相信了。
到了饭店。
刘莎重新把狗拴好。
林伟明给狗弄了一些肉食。
贵妇犬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这狗应该是饿的,才挣开了绳子。
叶凌霜回了雅间。
李爽二人也知道是狗跑了,得知已经抓了回来,连忙劝说叶凌霜用餐。
“菜都凉了,快吃吧!”
随之,林伟明也回到屋内。
身后跟着刘莎。
显然是林伟明把她叫过来的。
“叔叔婶子,刘莎来了。”
刘莎站在门口有些羞涩。
在她脸上有藏不住的笑容。
今天是林家的团圆饭。
叶凌霜是作为李爽的干女儿参加的。
林伟明把刘莎叫进来一起用餐,不言而喻,林子方和李爽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莎莎快坐吧。”
彼此都认识,无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