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溺死的孩童身躯。
他在这个诡异莫名的世界已有五年,都快忘记前世的东红酒绿。
李墨把住左手的脉搏,心里忍不住暗道:“心跳每分钟的频率四十五下,比一周前又慢了些。”
“再这么下去,我也要变得不生不死了。”
赵柱见李墨翻来覆去,不由担忧的问道:“咋了,黑娃?”
“我没事。”
李墨摇头不再多言,正巧车厢外有朝阳升起,他借着光线打量着这群年龄相仿的孩童。
其中马二高的年纪最大,已经十六岁出头。
他略显怯懦,双手环抱膝盖缩在角落,两鬓染着点点白斑,那是未老先衰的白发。
李墨叹了口气。
此方世界的民众,体质极其的诡异。
孩童八岁前一切正常,但只要超过八岁,心脏跳动的频率便会逐年降低,直至二十岁时停止。
然后内脏失去活性,皮肤如同死尸般泛着灰白,伴随早衰、肌肉萎缩等一系列症状。
可以说,民众要是在二十岁前没有结婚生子,就已经不具备繁衍后代的能力,因为身躯逐渐化作非生非死的半尸。
当然,相比弊端,获得的好处更加难以置信。
那便是“长生”,也是老人口中谈之色变的“死病”。
一旦年纪超过二十岁,身躯的生命特征彻底消失,不再有疾病的侵蚀,不管怎么衰老,都不会寿元枯竭而死。
甚至连食物都无需摄取。
在李墨的印象中,村里有几位超过三百岁的老人。
哪怕老人的身子骨已经脆弱到无法移动,但依旧日复一日的活着,直至提出自焚的请求。
牛家村的祠堂,据说还有位活过千载的先祖。
先祖身躯的关节完全固定死了,血肉腐朽至极,每次祭祖时才会由青壮年抬出,用作冲喜。
李墨一直觉得,长生就是诅咒。
只能眼睁睁看着自身枯槁,魂魄被困在躯壳里,永远经受着来自长生不死的折磨。
李墨前往熔镇,也是因为发现熔镇有减缓死病的办法。
每隔二十年,熔镇才会有一位店铺的伙计前来,不过这回来的却是掌柜,表面说是招募年纪尚轻的伙计学徒。
李墨在老人那里打听过。
他们虽然对熔镇讳莫如深,但还是会把自家孙儿往外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