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伦赞刃,是你先动手挑起争端,就不该让旁人替你!”
“你不是对使节团入城的队列颇有异议么,你赢了他,接下来的路,你们使节团与囚徒分开!”
勃伦赞刃眼神一动。
李彦笑笑:“怎么?又不是我出手,你连我大唐的一位普通卫士,都没有必胜的把握吗?”
勃伦赞刃抿了抿嘴唇,仔细打量王孝杰,有些心动了。
这家伙确实平平无奇,就是个普通的唐人士兵。
难不成他堂堂噶尔嫡子,钦陵五弟,连个普通唐人都胜不了?
虽然有失身份,但能过了这一关也好。
想到这里,他又感到有些悲哀。
什么时候,自己的要求降低到了这种程度?
丰富的心理活动后,勃伦赞刃拖了拖时间,发现鸠摩罗还是没有回归救场的意思,开口道:“好!”
“还算有几分血气!”
李彦点了点头,对着喜不自禁的王孝杰道:“好好打,不要坠了我大唐的威风,我信你能赢!”
“谢李武卫!”
王孝杰一抱拳,受到鼓舞,斗志昂扬的走了上去。
驿馆前空开一片场子,让两人放手施为。
李彦观战。
这两人在历史上就是对头,王孝杰有一场漂亮仗,就是大败勃伦赞刃率领的吐蕃军和西突厥的联军。
现在让两人提前练练,倒也不错。
年轻的王孝杰,虽然没有后来的骄狂霸道,但勇武之气丝毫不缺。
他走到场中,直接脱下了沉重的甲胄,只穿着一身贴身短衣,赤着两条胳膊,拿了一根长棍,暴吼道:“蕃贼!来啊!”
勃伦赞刃被他的悍勇之气所震,刚刚摆开架势,还未反应,就见那长棍暴抽过来。
两人战在一起。
李彦看了几招,就知道此战王孝杰赢面更大。
狭路相逢勇者胜,是颠沛不破的道理。
勃伦赞刃这个贵族子弟吃得了苦头,能练成涅槃劲,实力不容轻辱,但武功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劲气,没有相对应的精气神匹配,也发挥不出威力。
显然,多年的贵族生活,还是消磨了勃伦赞刃的锐气,以致于当王孝杰赤膊上阵时,他的气势就被压下,放不开手脚,战力大降。
反观王孝杰,则是龙精虎猛,越战越强,一方超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