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云琛一路狂飙,几次车速逼近红线又强行降下来,最后一个急刹,车停在了池记一个街区外。
他额上也惊出了一头冷汗。
郭云琛怔忡片刻,头伏在了方向盘上,低低的笑出声来。
很久,都没有这么疯过了。
其实他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台重型哈雷,也曾经沿着漫长的公路线狂飙,后来沉迷百老汇,才弃了这个爱好的。
他记得陈启安的建议,没有再往前开,直接下了车,步行到了池记,一路上,也算见识了一番市井的热闹——
一家烤鸭店的老板和洗衣店的老板不知为什么吵了起来,旁边的邻居一劝,两个人立刻散开。
那邻居看上去慈眉善目,还对他笑了笑,甚至还想走过来给他送名片,郭云琛忙走开了。
工作之外,他很不善和人打交道,更喜欢一个人呆着。
除非对方很活泼,就像宋阿浣一样。
想到那个生机勃勃的少女,郭云琛唇角微扬,不由加快了脚步。
远远看到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池记,郭云琛只觉萦绕在心头的阴冷气息去了不少,他呼出一口长气,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
只是站在门口,一眼望去,却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郭云琛不由微微失望,这才想起,陈启安说过,阿浣要八点后才能过来。
幸好现在距离八点只剩半个钟!
郭云琛环视一圈,虽已过了饭点,店里依然人满为患,大部分都是熟客,只余一点残汤的空面碗放在一旁,还没来得及撤下,已经又点了花生米毛豆慢慢剥着吃。
他的视线,最终落在了昨天的角落里:那张三人的小圆桌,现在只坐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年轻人。
大概是店里闷热,他的领口微敞,袖子也挽到了肘上,露出了结实的小臂。
有点奇怪,看着装像是个脑力工作者,看他结实的小臂,又像是体力劳动者。
郭云琛甩了甩头,抛去这些无聊的念头,径直走了过去。
陆兴邦:“”
他现在已经老到慈眉善目了吗?
喂,别过来!他的拳头很硬的哦!
这家伙,还跟他点头,以为自己是中环那些假模假样的小白领啊!
陆兴邦一边腹诽,一边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算了算了,肥羊要紧,其他的都不重要!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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