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你吃了鸡蛋,就一定要看看母鸡长的什么样子的吗?”
宋浣溪先来个反问式开头,随即一针见血地写道:“这位董小姐爱的,是先生书中英俊潇洒又专情的李寻欢,是讷于言而敏于行的阿飞请问先生,自比阿飞如何?比李寻欢又如何?
先生如此聪明,无须赘言,言尽于此。”
宋浣溪小心的封好信,放到一旁,打了个呵欠,本该直接上床,她心中一动,再度拿起了无酒不欢的信。
把前半部分又细细的读了两遍,宋浣溪若有所思:给报社投稿?
她之前从没想过这个路子,大抵是每天在裴氏练习剧本的缘故,一心只想着投稿荣昌。
写连载么?
什么题材好呢?
宋浣溪心中又一动,脑海中同时想起了晚上新任总督的发言,关于大力发展夜校扫盲,以及阿生哥的故事。
如果她以阿生哥读夜校的经历,为蓝本,改写成小说,契合了总督的政策的前提下,一定会被报纸优先连载!
宋浣溪越想越是心动,直接拿出了纸笔,将到落笔时,笔尖却悬在了白纸的上方,迟迟都没有落下去。
阿生哥和他的补习班教习,志杨老师之间的故事,确实有趣,可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宋浣溪努力回想阿生哥讲述他上夜校的经历的时候,客人们的表现。
唔,客人们开始的时候还兴致盎然,后面就兴致缺缺了。
仔细想想,云吞面馆里的客人们,似乎更偏爱英雄美人的故事,比如神雕侠侣,再比如多情剑客无情剑。
宋浣溪灵机一动,若是把志杨老师,改成一位富家千金会如何?
就像是香江浪子的伦敦佳人,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一瞬间,灵感纷至沓来,宋浣溪手中的笔,仿佛有了自己的意志,疯狂的在纸上书写起来:
阿强常年背着一个陈旧的蓝布口袋,穿梭在九龙城的小巷中,收一些前朝的破烂,转手再卖出去。
运气好的时候,一件就能半月不愁吃喝。
当然,大部分时候,他都被客人的眼泪打动,愿意相信一把普通的木梳子,是慈禧入宫前用过的宝物。
这让他过得捉襟见肘,身上这件蓝色褂子,已经是他最拿得出手的衣服了——只有腋下打了一小块补丁,只要他不抬起手,就不会有人发现。
阿强忐忑地坐在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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