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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并不复杂。
说是:处州府同知江应昴假借朝廷名义,滥征赋税,损公肥己,农户的水草乃是猪饲料,从来就不纳税,但是江应昴愣是一百斤抽了十斤拿到衙门喂猪,一个和尚化了点斋饭,直接硬抢,做了午饭。
朱正色等一众生员去游园踏青,被江应昴抽分,朱正色说自己踏青,为何要抽分?这便打了起来,后来朱正色又去衙门告状,说江应昴打生员,浙江分守参议方岳不听,这些个生员,又把分守参议方岳给打了。
这事儿闹大了,传到了隆庆皇帝的耳朵里,隆庆皇帝下诏:生徒聚殴上官,大坏法纪,令抚按官穷竟其狱,无事姑息。
最后的结果是,朱正色一共三十二生员被剥夺了生员的身份,罢黜为民,处州府学空空如也,一个生员都没了。
处州同知江应昴被调任大理做了同知。
但是朱正色、冯椿等生员没过多久,就重新获得了生员的资格,并且朱正色在万历二年考中了进士。
张居正察觉到这件事有古怪,江应昴一个进士,跑去吃和尚化得斋饭?抽分农户喂猪的水草?
事实是:当时朝廷在追讨浙江欠税,已经投降权豪的同知江应昴,明面上遵从了这个政令,却加倍执行,设立钞关,连和尚的斋饭都不放过,引起了众怒,在这次游园踏青中,才爆发了斗殴。
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朱正色等人被削籍为民,江应昴调任大理而已,张居正连续上了三份奏疏都是石沉大海。
殴打朝廷命官,朱正色还能恢复生员身份,还能考举人,考进士,说明的的确确是官绅勾结在一起。
殴打朝廷命官事情闹大了,苛责过甚、吹求过急、追欠民怨横生之类的奏疏,不断的进入了内阁,最终追欠之事不了了之。
这就是典型的倍之。
权力是自上而下,同样是自下而上的,所以张居正才反复申明,有敢挠公法,伤任事之臣者,国典具存,必不容贷,张居正现在当国了,有胆子就来倍之!高拱不处置,看看朝廷、看看他张居正会不会超级加倍就是了。
大不了就打一仗,斗争激化后,才能冲和。
稽税这种事,小民口袋里连银子都没有,都是铜板,能收几个钱?工本费够不够都另说。
(浙江处州府生员冯椿等,以本府同知江应昴笞辱生员,朱正色父朱昹乃呼引诸生数十人,高诉于分守参议方岳,岳不为理,椿等遂群殴岳,鼓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