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大城市里的蚂蚁,连动物腐烂的尸体都找不到,他们羡慕着生活在丛林中的同类,羡慕他们可以有野果,尸体残骸等等食物。而他们只能在垃圾之间,找寻着能够维持族群的残渣。
而其中的一只工蚁。谁会记得他,谁又会在乎他,当他被人踩伤,谁又会去照顾他,连死亡也换不来一点能停留片刻的目光。
我一直觉得自己死在现实中,上班下班,吃饭排泄,睡觉醒来,等待腐朽,不知道自己的意义何在,但是应该不会在高主管阿谀奉承的笑脸里,不会在网聊妹妹扭动的身躯里,也不会在这个一望无边的钢铁丛林现代化都市中。
周虎觉得自己快腐烂了,从三十岁转业回家,拖着一个半残的身躯,一直会腐烂到老,然后化为泥土变成一个名字,不,连一个名字都不会存在,因为没有人会记得你。
唉,街道上车水马龙,夜生活的开始,让许多年轻人从闷热的房间中逃出,尽情挥霍着时光。
周虎疲惫的放下手中的扳手,从一辆名牌汽车下滑出,坐起身缓了一会,从边上廉价的特别大的水瓶里喝了口水。
“诶,王哥,这车差不多了,明天等车主来让他试试就可以了。”
“行了行了,你走吧,明天有辆林肯,指名让你改,早点来啊。”
“诶诶诶,行了,明天肯定早来。”
说着便拄着一根拐杖,一蹦一步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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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虎坐在一栋超过三十层房屋的房顶,双腿搭在屋檐外,夜风吹过,让他感觉到一阵凉爽。
旁边放着半袋酒鬼花生,手里拿着个只剩个瓶底的白酒瓶,在这出名的二线城市,到了夜晚,虽然灯火通明,但自己又能去哪。
现在的日子也叫生活,每天起早贪黑,老板脾气不好,但是钱给的不少,自己也就一直在干下去。但是,我就这么活下去吗。
周虎双眼迷离的回想着过去,一十四年的当兵生涯,一十四年的激情岁月,那在当时感觉枯燥无味的训练,现在回想着那些都是乐趣,当时感觉千篇一律的誓言,现在回想也满是回味。
“举枪!放!收枪!再坚持!就剩最后十组!我告诉你们!我当时做的!比你们现在要困难千倍!万倍!”
周虎脑海里不停的回想着从前,嘴上慢慢出现笑意,深陷回忆,好像可以让他再重新活过一遍一样。
周虎嘴里轻声喃喃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