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镇,公社。
罗保田到达公社的时候,天色其实已经不早了,本来他是带着怒气来的。上次偷鸡鸭的事情,因为公社出面,又赔了钱了,算是不了了之。但还是因为那件事情才城里的巡查小队,没个巡查的人,都是记满工分的。
这次事情好像出现了问题,在简单调查后,自己巡查小队说是听到有人喊抓贼,就急忙过去了。看见有一个人在逃窜就去抓的人。
可现在被抓的人根本不承认是去偷东西的,是他们队长喊他去第四大队要他们还农用工具的。而他所在的大队要去四大队那边,有小路穿过第三大队的一个村庄比较近。以为村庄之间的人互相借道路过路很正常。
就算是去探亲,也没听说过哪个村庄的路不能让其他村人走的道理。而且被抓的人有第二大队的小队长来证明的确是他吩咐去的,另外第四大队的人也承认他们在开荒一块地,农具的确是问第二大队的人借了不少。
罗保田询问既然是路过,为什么要逃跑,对方却说突然六七个人追他,吓的。他是根本就没听见什么抓贼,然后被抓了,他听到把他当成偷鸡的贼了,气不过就骂了几句而已。这要换成你,好好的被人当贼抓,能不生气嘛。
然后罗保田询问自己大队里的巡查员,谁喊的抓贼,哪家被偷了。都说听到声音就过去了,没注意是谁喊的,至于谁家被偷,也没有村民来反应。
现在就是第三大队的确没有证据哪怕是证人证明被抓的人是小偷,而对方却有小队长当证人,而且他说的事情,第四大队也承认有借农具。
你第三大队有本事弄鸡鸭猪来养,不帮衬一些其他大队吃独食就算了。难道村邻之间的道路,都不允许其他大队的人路过呀。是不是以后有人要探亲什么的,都得绕着你们大队的村子走,要是这样的话,大家都这样搞,那大家以后都别出门了。
路过就被抓到当贼打,伱们就算怀疑,不能等事情调查清楚嘛。巡查队说那小子骂骂咧咧才动手的,被抓的人说他不是贼被当贼抓能不骂人嘛。
这时代,不是说先动手就没理,骂人被打属于活该。但这事情得要被抓的人是真的小偷才对。你冤枉人,还不准人家骂你几句呀。
冯真长现在是认为责任是在第三大队,除非罗保田能证明对方的确是偷东西的。否则那些动手打人的巡查小队还有第三大队参与打架斗殴的,都要受处罚,特别是在场的还有三大队的副大队长,什么都没搞清楚就带着人一起打,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