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是中国历代王朝在各海港设立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衙门,相当于海关。
自唐玄宗开元间,便在广州设有市舶使。
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到了宋朝才正式设立市舶司。
到了明朝时期,为了管理海外诸国朝贡和贸易事务,沿袭前朝之制。
设置从五品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二人,负责征收关税。
明朝在广东的广州,福建的泉州,浙江的宁波各设一个市舶司。
广东市舶司专为占城越南﹑暹罗泰国﹑满剌加马来西亚﹑真腊柬埔寨诸国朝贡而设。
浙江市舶司专为日本朝贡而设,福建市舶司专为琉球朝贡而设。
经过大明几代皇帝反复海禁,三个市舶司经过被废又恢复。
对外贸易港口也发生了变化,直到万历中期才稳定下来。
两广总督熊文灿自认会识人用人,他用以寇治寇的策略招降郑芝龙。
然而郑芝龙受招安以后,反而借朝廷之名,铲除海盗中的异己。
短短数年功夫,便已经平定境内其他大小海盗称霸福建沿海。
移民东番表面是仁政,实则是郑芝龙祸水东引。
失去了产业的流民就是朝廷的隐患,都送到蛮夷海岛上,其辖境内也就太平了。
郑芝龙在福建泉州发展实力的同时,也在开发东番。
无非是为了将来万一与朝廷翻脸,还有個备用的落脚点!
郑芝龙称霸福建沿海后,一边打击海盗,又一边包庇走私,控我大明海疆为自家后院。
借官身走私,通贩洋货,过往海船,不论海盗商人,一律须购买郑氏旗号买平安。
每年收入可达千万两白银,然而这些钱他可从未向朝廷缴过一厘一毫!
可郑芝龙虽然自己走私并在海上收取过路费。
但他并未危害百姓,因为经常救济百姓,在百姓心里反而是一个大善人。
他收过路费的大多都是江南地主士绅和各种利益集团的船只,还有就是尼德兰等西方殖民者的船只,老百姓根本没有资格出海。
尽管朝中很多人都对郑芝龙不爽,可却拿郑家一点办法都没有,如日中天的西方殖民者都要乖乖想郑芝龙交过路费。
自崇祯元年九月,郑芝龙率部就抚于福建巡抚熊文灿。
随后就离开他多年经营的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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