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程序。
有十恶不赦,”十恶“分别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谋反,是十恶之首,是指企图推翻朝政;
谋大逆,指毁坏皇室陵墓、宗庙或宫殿的行为;
谋叛,指有背叛朝廷的行为;
恶逆,指殴打或谋害亲族长辈,如祖父母、父母、叔伯等;
不道,意思是不人道,对方罪不至死却将其一家杀害并将其肢解;
大不敬,指有冒犯的行为,通常是冒犯帝王的尊严,包括偷盗皇室祭祀器具、伪造皇帝衣冠或用具、轿辇及犯食禁等;
不孝,指不孝敬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办婚事、行乐等;
不睦,即谋杀亲属,或女子殴打丈夫等;
不义,指兵士杀害长官、学生杀老师、官吏互相杀害、女子夫死即嫁等;
内乱,指乱伦。
但除以上十恶外,历朝大赦,还都把一种罪排除在大赦之外,与十恶同罪,这种罪就是贪污罪。
唐朝是大赦最频繁的朝代之一,但即便开明如唐太宗,其在位时期频繁宣布天下大赦,也强调官吏犯赃者不予赦免。
宋朝在法制上比较宽松,如宋太祖赵匡胤曾两次大赦天下,但仍然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
周太祖文天祥更是说:“官吏以职务受赃者实为动摇国本,当万死,遇赦不赦!”
想到这些,延平帝倒对这个商御史起了几分探究之心,不知他为何如此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