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人家早早投靠了王夫人,哪会像她这个不聪明的,即便到了王夫人跟前回话,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老太太给宝玉的。
这不是挑衅是什么?
王夫人能喜欢她才怪。
袭人呢?宝玉院子里但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偷偷报给王夫人,既忠心又老实,自然王夫人欢心。
从用人的角度来说,不管哪一个老板都更喜欢袭人这样的,而不是掐尖要强的晴雯这般的,哪怕她很有能力,针线容貌一枝独秀。
这种人才只会在危机关头倚仗,一旦度过难关,很难有好下场。
别忘了,汉人秉承“中庸”之道数千年而不断绝肯定是符合历史发展及个人发展需要的。要不,早就断了传承。
“所以,你们就去找多浑虫了?”
苍耳嗫嚅着,不自在的摸了摸头,看向夏萤。
夏萤忙道:“姑娘,都是我不好。我是个没血脉亲人的,见她如此,动了恻隐之心,就让苍耳去找多浑虫。”
惜春看着苍耳道:“多浑虫如何说起晴雯的身世?”
苍耳忙道:“奴才去找他,一进巷口,就见几个闲汉围着醉醺醺瘫倒在地的多浑虫说笑,原来他老婆又给他戴了绿帽子。”
“那多浑虫的确挺浑,人家说他,他跟没听到一个样儿,完全无动于衷。”
“闲汉们觉得无趣,啐了他几口,就散了,我这才敢上前找他。”
惜春点点头:“正该如此。”
苍耳一直是个有眼色的,要不能从哥哥春熙院最低等的小厮抱上她未来侯夫人跟前第一丫鬟夏萤的大腿,成为第一丫鬟的义弟
身份翻了几番好伐。
回想起当时的情况,苍耳一脸纠结。
那多浑虫趴在地上,脸朝下,嘴边就是一堆呕吐出来的秽物,可把他恶心坏了。
捂着鼻子,苍耳俯身去扶人。
好在多浑虫整天泡在酒水里,身体瘦弱,个头又不高,倒是被个头不低的苍耳一把拉了起来。
多浑虫睁来惺忪带着血丝的眼睛,嘟囔着:“你,谁?请我喝酒吗?”
苍耳应付着:“行行行,请你喝酒,跟我走吧。”
多浑虫衣服多日没换,身上又是酒味,又是呕吐物的臭味,再加上油腻腻快结成块的头发,可把爱干净的苍耳给恶心坏了,恨不能堵上鼻孔,停止呼吸。
说到爱干净,宁国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