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离挟着修灵则一路南行,寻至一处尚能落脚的小镇,才把她放下,呼哧喘着粗气,“不过两日就已到边界,洛象音域势微至此,看来,洛象琴师真是死绝了。”
他摸了一把额上的汗,伸出大巴掌在修灵则的脸蛋儿上撸了撸:“你这丫头还怪沉。”
修灵则甩头,躲开毛糙的大手:“大叔,你说话真难听。”
“大叔?”初离跳将起来,“我今年不过三十,该叫哥哥才是!实在不愿,喊小叔,也比大叔强。况且依我这样貌,你看看周围,谁比得上?”
修灵则点点头,当真举目四望,一个二个数着路上行人。如此相较之下,眼前人倒确实显得不同一般。
他身材巍峨,玉色长衫外有松柏绿革束身。镶着风纹的斗篷半掩着坚毅分明的五官。肩甲与护腕以银饰打造成盘错的藤蔓形状,生机盎然。
腰间一对三尺长剑鎏银镶玉,昏暗中看,隐溢碧色锋芒。
初离见她一脸崇拜,剑眉舒展,嘿嘿拍胸脯道:“如何呀?”
“好吧,我承认你确实有些英武气概,不过也确实长得沧桑了一些。”修灵则故作不服,眼珠子仍在四下转悠。
“算了,不和你这丫头计较,等你长大了就知道,论男人,没有男人比我初离更男人。”初离哼哼两声,拍拍袍子站起来,却见修灵则遥遥一指,“有了,那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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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手指的方向瞅去,有两个气宇轩昂的少年各牵着一匹骏马,一前一后,往同一处行去。二人衣着朴素,却掩不住身形气质显露出的贵重。
“你倒是好眼光,此二人绝非平民,至少是官宦人家出身。”初离正作议论——
只见那两人身边飞快地蹿出一小贼,伸手极为敏捷,随手一晃,就掏走了殿后少年的钱袋,撒腿就跑,朝着他们的方向奔来。
“快,快抓他!”修灵则猛一拽初离胳膊。
初离不慌不忙,低头咧嘴:“叫哥哥,我就帮他抓贼。”
修灵则支支吾吾之间,小贼已近在咫尺。
“哥哥!”修灵则大喊一声,而那小贼的裤腰带正正落在了初离的大手之中。原来,他早就算准了时机,路见不平,拔剑相助。
小贼一眼看见大汉的腰间利器,顿时吓尿,乖乖交出钱袋子,连连喊大侠饶命。
而不远处,那两个少年已循了过来。
此前行在前头的那个英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