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老,君雅,你看我给你们带什么了?”
“这孩子,”金老看着在树枝间跑的屁颠屁颠,脚步不三不四的小广,“慢点,别掉下去了。”
金老越来越喜欢这孩子,他觉得这孩子身上有一种特质,一种这些年他一直忘了的特质,“普通。”也许是见过太多的优秀年轻人,被太多优秀的青年科学家围绕,以至于他快忘了这种感觉。一种会犯着“无知”的错误,却又高兴的改正的乐观,像个孩子一般,懵懂着充满希望的未来。
“你们看,这是什么。”小广献宝一样。
“这是,茧?”金老问到,“这是什么的茧吧。”
“对呀,里面的虫都飞走了,这茧好软,里面那一层更加光滑。”小广说。
“可以用来做衣服,”金老意识到了此物的重要性,立刻上前抚摸和检查。在在仔细的看了又看之后,他笑眯眯的说道,“这是上等的蚕丝,不,比蚕丝还柔软的纯天然高分子纤维蛋白,还是彩色的。妙啊,太好了。”
看了一眼没听明白的小广,金老接着说,“这是做衣服的最好材料,柔韧度,舒适度都非常好。”
前几天老头只是把心思全用在环境和生存上,但不代表他不懂得人情世故。女孩那点事他还是明白的,脏兮兮的一身衣服擦了又擦,还有一些破洞出现。只是之前他也没办法,抽不开身,更不好意思总麻烦小广去做。要知道,这三四天,君雅一直和自己在一起,小广一个人跑上跑下,准备食物,材料,还要去探路证实一些金老的想法。
并不是君雅偷懒不跟着去,而是一来怕走散,二来孤男寡女去森林里,作为父亲的金老,实在是不放心。尽管小广看着人不错,但毕竟相处时间短,不那么知根知底,万一呢?金老毕竟还是存了一些防备的心思,所以当君雅有次主动要求一起去的时候,金老以腿脚不便为由留下了女儿。
“我看看,我看看。”君雅一听可以做衣服的材料,立刻来了兴致。“哇,真的诶,太好了,我要这个,还有这个,哇,颜色好时髦。”
“哇,阿呆,这事干的不错,你要是只狗子多好,我肯定要亲自抱你亲一下。”
“呃。”这比喻,怪怪的,感觉自己还不如单身狗了。
君雅虽然任性活泼,可是同样聪明手巧。女孩子都有些服装设计师的天赋和知识,忙碌了一整个下午,把柔软的茧切开后变成整张的真丝面料,继而可以做成大小合适的衣服。
而小广也没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