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亚当斯穿上衣服,叫上自己的妻子和三个半大的儿子,走出自己的茅草屋,往村子中心的石屋方向,慢慢踱步走去。
那个贵族的管家通知到达的时间是在鸡叫的时候,他还有比较充裕的时间。
没走多远,他就看到前面有几个人走在一起。
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村子里的格雷特一家。
格雷特一家有六人,他和他妻子,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格雷特一家靠着帮人传递口信,在村子里也是属于比较富裕的农户。
当然,老格雷特年龄大了,几年前又摔伤了腿,现在已经不给别人送口信了。
现在做这一行的是他两个儿子,大格雷特和小格雷特。
两人一人一匹挽马,交替帮村子有需要的人送口信。
平常的时候就各自耕田,一家日子也过得还可以。
亚当斯还记得,每年秋天他们家送过来磨坊碾磨的黑麦总是村子里最多的几家之一。
亚当斯都记得,亚当斯什么都记得!亚当斯为他的记忆力感到自得。
他猛地挥挥手,高声喊道,“格雷特先生,格雷特先生!”
格雷特一家停下了脚步,转过头来。
为首的老格雷特,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像大叔的树根一样沟壑纵横,黝黑发亮。
他的眼神浑浊,看了亚当斯,看了好久,都认不出亚当斯来。
亚当斯只得带着自己的家人,快步走到格雷特一家面前。
走到老格雷特面前只有四五步距离的时候,老格雷特才看清楚了亚当斯的面貌,道,“原来是磨坊的小亚当斯呀,你今天也这么早啊!”
老格雷特的声音,沙哑而无力。
亚当斯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格雷特先生,我已经长大了。我已经不是小亚当斯了。你看,这是我的大儿子,小亚当斯。这是我的小儿子,小小亚当斯,这是我更小的儿子,小小小亚当斯!”
亚当斯指着旁边三个小孩说道。
最大那个也就七八岁左右,全身脏兮兮的,还留着两条青色的鼻涕。
第二个小孩大概五六岁,全身瘦成皮包骨,还特别怕生,亚当斯一指他,他就害羞地躲到了亚当斯老婆后边。
最后一个小孩只有三四岁,被亚当斯的老婆牵在手上。
“格雷特先生,我已经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