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所以,这样的姑娘啊,他怎么会不想娶回家呢?
“夭夭!”他又喊了声,微笑着朝她走过去,脸上的欢喜比正午的阳光还要灿烂,几乎要烧灼她的目光。
叶桃夭定在原地,就那么看着他从远处过来,俩人分开没多久,她却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他还是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哪怕被人调侃是白马王子依然不改初衷,后来又喜欢上桃花粉,那么女气的颜色,却被他演绎出风流韵致来。
白色的休闲裤子,桃粉色的宽松开衫,清新干净的一尘不染,他的五官也有种清新淡雅的精致,初看,并无让人震撼的那种惊艳,却叫人心头很舒服,越看越无法自拔,直到彻底被他所俘虏。
她没有被俘虏,所以才有如今的烦恼吧?
“夭夭!”他停在了她面前,忽然张开手臂,笑吟吟的问,“久别重逢,来个抱抱庆祝下不为过吧?”
还不等她回应,他就把她抱住了。
叶桃夭瞬间在他怀里僵住了。
好在这个拥抱的时间并不长,在她还没想好要如何推开他时,他就主动的放开了,“夭夭,好久不见。”
叶桃夭挤出一抹笑,强撑着淡定回应道,“十几天罢了,哪有好久?”
“对我来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十几天啊,你说我得煎熬多少年?”杜若还跟以前一样,开着这样的玩笑,面带微笑,语气轻快,没有迫人的纠缠和越界的语言,却偏偏让你有力无处使,如同一拳打在棉花上。
“又在乱说了。”叶桃夭瞪他一眼,看向他身后,趁机转了话题,“你行李呢?”
“太多了,我没带,都邮寄回来的。”说完,他夸张的揉揉肚子,“夭夭,你确定还要继续饿着我吗?”
这话内涵丰富,有路过的人听了都暧昧的会心一笑。
叶桃夭赶紧拽着他胳膊走了。
上了车,杜若问,“夭夭,这是你的车?”
“对啊。”叶桃夭熟练的打着方向盘,“我开这样的车,是不是很奇怪?”
“不会,很帅很霸气,我都想买一辆同款的了。”杜若笑着说完,又随口问,“你想带我去吃什么?”
“火锅怎么样?”
杜若明显眼睛一亮,“好啊,想什么就来什么,夭夭,我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