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背面缝的居然是一张借据和一张黑白照片!
缝这个东西进棉袄的人很细心,用防水油纸包得严严实实,就算原主爱干净洗了棉袄,里面的东西估计也不会弄湿。
借据上清楚写着借款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详细的家庭住址,直系亲属有哪些,什么时候因什么原因向苏东汉同志借款两百元,期限是两年,两人的亲笔签名合影就是信物,两年后算上利息应还款二十百五元,到期凭借据和信物回款,可以非本人。
除了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签名,另外还有两个见证人签名,都按上了红手印。
可以说写这张借据的人心思相当缜密。
借据的日期已经是三年多以前,也就是原主下乡前不久发生的事。
苏桃桃努力回忆了一下,书中好像是没有写到这一段,大概是原主回城后也没发现棉袄里缝了借据,因为她穿书进来,做了和原主不一样的选择,导致剧情的发展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可以说除了客观存在的人或事,原著剧情已经没有多大的参考意义。
苏桃桃拿起照片看了眼,不由地笑了,遗传学真是一门伟大的学问,原主的狐狸眼居然是遗传自父亲,即便没见过本人,只需一眼就能看出哪位是出借人苏东汉同志,也就是“苏桃桃”的亲生父亲。
原书中对苏桃桃家人的着墨不多,一句关系不好带过。
借据中借款人曹国华的家庭住址就在青莲公社所在的县城,距离苏桃桃所在的大队不过十公里左右的路程。
苏桃桃在这里插队,还有她棉袄里缝的借据,想来可能不是巧合,而是苏爸运作过的,所谓“和家人关系不好”可能只是原主的视觉,她的家人对她应该还是不错的,只是这年头信奉多子多福,一般家里都有几个孩子,她上头有两个哥哥,底下还有一个妹妹,她夹在中间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
苏爸或者苏妈不告诉原主留了这么一手,估计也是知道原主大手大脚的性子,到了真正需要救命的时候,他们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提前埋下这个“近火”,关键时刻或许可以解决燃眉之急。
可以说相当用心良苦了。
苏桃桃把借据和照片收好,全副家当只剩下十三块八毛五的她,应该很快会用到这把“近火”,即便她不吃,正在发育期的小汤圆也得尽快养起来,那么聪明的崽崽,可不能荒废了他的天赋。
继续收拾的过程当中,苏桃桃又找到了竹马写给原主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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