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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媚闻言,顿时便看向了林湘,眼神无奈。
这可不是我的错了,而是对方根本不领情。
其实想想也是,别看人家李青年纪小,但却已经是一家规模中等的工作室的老板,单单这一层写字楼,没有个上百万的租赁和装修费用根本拿不下来。
也就是说,如今的李青,人家不缺钱,几百万肯定是有的,只要他愿意卖歌,后续源源不断的会有收入进来,辛苦去参加,图什么?
上百万的签约金?
肯定不是,人家还真不一定缺这点钱!
能让他看得上眼,估计也就是依托湘南卫视产生的庞大人气了。
可关键是,以目前李青的咖位,虽然名气不大,但那写一首歌红一首歌的实力确实所有人亲眼目睹的,只要有机会发唱片,他就是下一个鲍芸芸!
鲍芸芸窜起的速度有多快?
那简直就是乘了火箭一样,榜中榜新人奖和歌王大奖都被收入囊中,前所未见!
而能自产自销的李青,那绝对更胜一筹!
白金销量妥妥的!
因此,人家看不上,也很正常!
夏媚的想法,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林湘的想法。
不过,与夏媚不同的是,林湘对李青目前的处境,却是了解更甚,知之甚详。
发行唱片?
林湘笑了笑。
对别人来说,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但对李青来说,那压根不可能!
远征传媒的高层曾经可是亲自在圈内发过话刁难李青的,放眼圈内,面对行业巨头之一发出的警告,如果是光脚汉也就罢了,但现如今的唱片公司,哪一个不是拖家带口?
二三线的小型唱片公司,根本得罪不起远征,处处担心被挤压档期,害怕被穿小鞋。
而一线乃至超一线的唱片公司,却是压根就不愿意给李青成长的机会。
就像很多古代枭雄的做法一般,对于妖孽至极的天才,如果不能为之所用,那就动用一切手段杀了这个天才,这也是为了防止对方投入到敌方的阵营当中去。
同理,在法制社会,如果妖孽至极的天才不能为之所用暗杀肯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为了不让行业的蛋糕在未来被你分走太多,那么提前动用一切手段让你在幼芽时期就出不了头,却是轻而易举的。
林湘在来之前就已经掌握了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