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在前带路,将丁修、林诗音三人一起领上楼去,大堂里已经满了,只二楼还有三张空桌,林诗音见状,不禁提议道:“表哥,丁公子,我们坐靠楼梯的这张桌子罢。”
李寻欢自然是无有不从,便向丁修询问道:“丁兄,你看?”
丁修自然也是没所谓的,当即摆了摆手道:“听林姑娘的就是了,我没意见。”
于是三人便靠着楼梯口的那空桌子坐了下来,掌柜的离开之后不久,小二便就动作麻利的送上一壶酒来,酒自然是温的,不多时,又送来两碟刚炒好的青菜,以及一盘热气腾腾的熟肉,切成了片儿。
“开吃了!”
丁修随手将黑布包裹的夜莺往桌子上一搁,上百斤的重量,压得桌子吱呀一响,李寻欢见状,不禁讶然道:“丁兄的兵器份量不轻啊!”
这一路走来,丁修几乎是刀不离手的,而重量非是肉眼可见,所以直到这个时候,李寻欢才知道夜莺的份量,林诗音则忍不住问道:“这么重的刀,用起来岂不是很费力?”
李寻欢笑道:“是很费力,不过那是对一般人来说,似丁兄这样内功深厚的顶尖高手,这刀便是再重上一倍,也能运用自如。”
“赞缪了。”
丁修道:“单凭内功的深浅,武器的重量,可衡量不出一个人的武功高低,别的不说,单说李兄的飞刀,还不足一两重,我却没有任何接下来的把握。”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因为谦虚,而是因为,他是真的没有把握接下李寻欢的飞刀,这种堪称因果律的武器,谁对上了心里都不免打鼓。
三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间,一壶酒就被丁修和李寻欢两个酒鬼干掉了大半,就这还是因为当着林诗音的面,两人多少有些放不开。
“表哥,丁公子.”
眼见两人越喝越上头了,林诗音忍不住想要劝说,却不曾想,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得踢达踢达,从楼底走上一个破衣烂衫的乞丐,手里还拿着一根竹棍,小二哥瞧见,慌不迭地叫道:“啊哟,这大半夜的,吃白食的怎么来啦!”
说话间,他张开双臂,便要拦人,岂料那乞丐却当堂一坐,笑骂道:“放伱娘的屁,今天你说老爷白吃,老爷偏不白吃。”说罢,只见他转手就从怀里掏出一锭大银来,“啪”的一声拍在桌上。
小二哥见状,既惊且喜,掂过真假,两眼发直,忍不住嘻嘻笑道:“疯乞丐,你从哪儿偷来的?王员外家?还是何员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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