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什么呢,都到了药王沟,哪能就这么回去,找个地方,给手机充个电,事情不就解决了么?
李伴峰枕着背包,躺在了冰冷的地面上。
这屋子,黑了点,小了点,但其实也挺好。
以后,就叫它“随身居”吧。
这是我的房子。
我有房子了。
李伴峰眉头舒展,露出一丝笑容。
虽说不知道何家庆现在状况如何。
虽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
但李伴峰心情大好。
在“随身居”沉沉睡去,一觉醒来,也不知到了几点,李伴峰没有手表,手机没电了,屋子里也不见天光,他似乎已经失去了时间的概念。
又冷又硬的地面,睡得李伴峰浑身酸疼,揉了揉脖子,活动了下手脚。
咔吧!骨头被掰的生疼。
李伴峰蓦然感觉自己的力气比平时大了许多。
有力气在身体里翻涌?
这就是货郎所说的认宅?
李伴峰一阵欣喜,在随身居里走了几圈,果然觉得身体轻盈了许多,脚步也迅捷了许多。
他换上了衬衫和西裤。
和t恤比起来,衬衫明显不那么违和。
背包还得背着,但里边不放东西。
既然不放东西,为什么还背着个空包?
这里有李伴峰的打算。
车站遇到的两个前进帽,是冲自己来的,可李伴峰想破了头皮,也想不出来自己和他们之间有什么瓜葛。
这是李伴峰第一次踏足普罗州,唯一可能存在的瓜葛只有铜莲花。
铜莲花是何家庆的宝贝,何家庆出身于普罗州,普罗州必定有人知道铜莲花的存在。
有人想要夺走这个宝贝,因此把目光投向了我。
如果我再被这群人盯上,最好的脱身手段,就是把背包送给他们当诱饵,然后自己趁机跑路。
背包破了,卡在卧铺下的时候,李伴峰用力往外扯,不少地方都扯开线了。
破点倒也没关系,不耽误正经事。
离开了随身居,李伴峰没有忘了货郎的叮嘱,第一件事是把钥匙拿回来。
他正要低头捡回钥匙,却发现自己不在昨日的荒野之中。
眼前还是一片漆黑,不见夜色也不见天光。
难道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