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就跑。
跑什么呀,蓝杨村不都是这么打招呼么?
李伴峰拎着小胡子进了一条深巷,确系四下无人,他把小胡子送进了随身居。
“娘子,用膳了!”
小胡子哀嚎一声,想要逃跑。
李伴峰拿起手杖,敲断了小胡子的腿,把他交给了唱机。
蒸汽缭绕,唱机吃完了魂魄,在唱片上摩挲着长针。
这是刷牙么?
李伴峰问道:“娘子,今日菜品如何?”
嗤嗤~
娘子赞叹一声:“鲜甜清爽,回味无穷,就是不太够吃呀~”
不够吃,是必然的,李伴峰已经习惯了。
趁着铜莲花拾掇尸体,李伴峰看了看小胡子的遗物。
虽说做起了拦路抢劫的行当,但其实这个人挺有钱的。
钱夹子里有现钞八百多,还有六个大洋钱。
这六个大洋就是三千多块,有这么多钱,没必要出来抢劫,他可以找一份工作,甚至能做个小买卖。
小胡子那把匕首不怎么样,李伴峰当垃圾扔了。
但他那把手杖相当不错,李伴峰拿着手杖挥了挥,想起了一件事。
他每次拿起鸡毛掸子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像个文明绅士。
现在仔细想一想,也许应该拿的不是鸡毛掸子,而是这种手杖。
没错,就是手杖!
李伴峰想起了仙乐舞场的客人,他们都带着手杖。
在普罗州里,有身份的人都有手杖。
手杖加西服礼帽,才是完整的绅士装备。
尸体处置干净,爆了一颗红丹,李伴峰带上手杖,提上垃圾,离开了随身居。
他得找地方吃饭,顺便看看蓝杨村的情况。
拥挤的房屋当中,饭馆不少,李伴峰找了家面馆,看到羊肉面五块钱,价格公道,就叫了一碗。
吃完面,结账,掌柜的要三百三十块。
李伴峰一愣:“不是五块钱么?”
面馆掌柜的回答:“一根面条五块,我们给您煮了六十六根,取六六大顺之意,算下来一共三百三十块。”
李伴峰看着掌柜的问道:“你们这面条按根卖?”
掌柜的点点头:“一直都这么卖!”
李伴峰瞪起眼睛道:“一直都按根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