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茅草屋外就着阳光缝补衣物,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彭陵注意到,此妇人身上穿的是新衣,很明显是用陈公分发下去的禹山坞白麻布制成的。
她可能就这一身衣服。
有了新衣后,终于不用躲在屋内了。
想到此处,彭陵叹了口气,别怪流民爱抢东西,他们是真的穷。更没人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人稍稍对他们好一点,让他们能够活下去,并且日子越来越好,就会死心塌地。
军士的两个小儿还赤着身子乱跑,被母亲喊回来后,大口吃着混合了野菜、树叶的稀粥,一边吃,还一边瞟向父亲碗里厚实的粟米饭。
妇人将俩小儿领到屋里去了,免得他们流口水后再闹腾。
男人虽然不再筑城了,但一点都不轻松。
操练军阵、习练武艺,哪個不大耗亏空?那点粟米饭根本不够的。
“明日不用习练武艺,但辨识金鼓旗号,早些起来,莫要晚了。”彭陵吃完后,径自到河边洗碗。
不远处站着大群身着明光铠的军士,对他虎视眈眈。
军士身后是一处草堂木屋,点着灯,远远便可闻见荏油的独特气味。
那是陈公的居所,至夜还在批阅表章?
彭陵悄然离开,站在河边,静静聆听着哗哗的水声。
脚前方是一片打理得非常不错的菜畦,长出了绿莹莹的胡瓜,看着非常不错。
菜畦旁搭了几个架子,不知道准备种什么。
马渚不大,没什么秘密。
彭陵经常看见陈公在菜畦内忙活,那几个架子也是他亲手搭的,笑称瓜豆熟了之后,请大家一起吃。
没有架子的将官真好,让人觉得亲切。
回到自己的住所后,里面全是呼噜声和臭脚丫子味。
彭陵取下挂在墙上的环首刀,出了茅屋,在夜色间一下下习练着。
战场之上没什么花巧,比的就是这千锤百炼的一击。
技艺一线之差,往往就是生死之别。
高手较技,立分生死,绝不是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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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对彭陵而言,一切似乎都很充实。
他每天都和队中的军士待在一起,银枪军会派出一些老兵教授他们技艺以及战场上活命的小窍门。
每隔两三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