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一個繁琐麻烦。
现在很多常用的职能部门,被放在了同一个办公室内。
上差期间,每一个窗口都必须有人值班。
原本需要十天半月才能跑完的手续,现在只需要一两天。
熟悉流程的人过去,半天就能弄完。
不只是行政衙门,司法的变化也很大。
法判官那里多了一个办公室,专门给各种案件分类。
严重的就走法律程序进行审判。
不严重的,就交给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全部由民间德高望重之人担任,也有民间懂法之人,比如讼师。
如果调解不成坚持走法律程序也可以。
如此一来,司法的效率得到了质的提高,极大的方便了百姓。
然而,沧海省关于司法程序上的变动,不出意料的引起了朝堂的反对。
其中反对最强烈的就是大理寺和刑部。
他们的理由很充分,谁敢保证那些人划分案件的时候,能做到公平公正?
如果有人把恶性案件弄成普通案件,强迫被害人进行调解怎么办?
当百官都以为陈景恪会争论的时候,没想到他直接‘投降了’。
你们说的都对,以现在的律法粗糙程度,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
但你们就说,调解程序的出现,是不是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百姓。
既然是,那作为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你们就应该想办法做出调整,去适应更先进的制度。
而不是为了守旧,否定革新。
然后他顺势提出了律法变革,对现有大明律进行细分。
根据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同时还规定哪些属于公诉案件,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适用调解程序。
自诉案件和治安案件,则可以视情况进行调解处理。
同时,陈景恪还提出了一个民法的概念。
“大明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交流的频繁,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也会变多。”
“律法也要走到前面,提前拿出一部法规,对人与人的交往做出一定的规范。”
“比如物权法,比如继承法,如何规范赠与、遗嘱等等。”
“比如合同法,如何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见月明 作品《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第364章 法